[发明专利]光学成像镜头在审
申请号: | 202111213723.6 | 申请日: | 2021-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5952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7 |
发明(设计)人: | 张龙;戴付建;赵烈烽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18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智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55 | 代理人: | 吴京顺 |
地址: | 315400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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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学 成像 镜头 | ||
1.光学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沿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和第三透镜;
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组,包括第四透镜、第五透镜和第六透镜;
具有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包括第七透镜、第八透镜和第九透镜;
其中,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二透镜沿所述光轴的间隔距离T12、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沿所述光轴的间隔距离T23、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沿所述光轴的间隔距离T34以及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沿所述光轴的间隔距离T45满足:1T34/(T12+T23+T45)2.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的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区域对角线长的一半ImgH满足:
ImgH7.5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有效焦距f与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FOV满足:
f*tan(FOV/2)7.5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在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4与所述第四透镜的边缘厚度ET4满足:
0CT4/ET4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8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7满足:
0R8/R7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的有效焦距f与所述第一透镜组的焦距F1满足:
1.0F1/f2.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的有效焦距f与所述第二透镜组的焦距F2满足:
-6F2/f-1。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的有效焦距f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的入瞳直径EPD满足:
f/EPD1.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口径DT32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口径DT41满足:
1DT32/DT411.5。
10.光学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沿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和第三透镜;
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组,包括第四透镜、第五透镜和第六透镜;
具有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包括第七透镜、第八透镜和第九透镜;
其中,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的有效焦距f与所述第一透镜组的焦距F1满足:1.0F1/f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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