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化学修复、原位生物与植物联合三位一体修复土壤的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2111200508.2 | 申请日: | 2021-10-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976614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8 |
| 发明(设计)人: | 丰东升;张维谊;邓波;朱春燕;韩奕奕;宋宇迎;王敏;周雨璊;李珊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 主分类号: | B09C1/08 | 分类号: | B09C1/08;B09C1/10 |
| 代理公司: | 苏州衡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29 | 代理人: | 张芹 |
| 地址: | 201708 上海市青***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化学 修复 原位 生物 植物 联合 三位一体 土壤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化学修复、原位生物与植物联合三位一体修复土壤的方法,通过化学修复、植物修复与微生物氧化、还原、催化协同作用,来除去污染土壤中含量超标的重金属,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问题。该策略通过丙烯酰基甘氨酰胺中的多重氢键来增强材料的机械性能,聚丙烯酸钠凝胶粒子的超溶胀作用搭载各种菌落,主要采用小叶女贞,玉米,小麦等为修复植物,以巨大芽孢杆菌,紫色硫杆菌、脱硫叶菌来制备复合菌粉。本发明工艺简单、无污染、容易实施,各组分通过协同作用能高效降低土壤中重金属含量。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环境保护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化学修复、原位生物与植物联合三位一体修复土壤的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重金属对科技进步、时代发展越来越必不可少。重金属的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极为重视的环境污染问题,而我国重金属污染问题亦进入了国家不得不大力关注的方面。目前我国的农业用地土壤重金属超标问题已逐渐成为威胁中国农产品发展且急需解决的环境问题。
重金属污染指由重金属或其化合物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由采矿、废气排放、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属制品等人为因素所致。造成农田土壤重金属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工业区排放重金属废液沉降造成的污染、化肥农药、塑料薄膜的过度使用造成的污染、城市污水进行农田灌溉造成的污染。土壤的污染是极难恢复的,重金属的污染通常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许多有机化学物质的污染也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降解。随着今后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如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及自然灾害损毁等,土壤资源将进一步减少。因而如何高效阻止、治理土壤重金属的污染,改善土壤质量,将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
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是一个长期持续发展进步的过程,对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目前有化学、生物等方法。但是各种措施均有一定的优缺点。而生物原位修复的方法和植物修复是目前最环保的方法。本专利提出化学修复、原位生物与植物联合三位一体修复土壤的方法,用于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治理,其成本低、治理效果好、处理中极少引入二次污染物、且易于大规模的土壤治理。
发明内容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原位生物与植物联合修复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方法,用于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污染土壤,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问题,达到土壤的可持续利用,其成本低、治理效果好、处理中极少引入二次污染物、且易于大规模的土壤治理。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提供化学修复、原位生物与植物联合三位一体修复土壤的方法,该方法使用的化学修复剂为甲基丙烯酸钠凝胶粒子、使用的菌粉为紫色硫杆菌、脱硫叶菌、巨大芽孢杆菌中的至少一种,使用的植物为小叶女贞、玉米、小麦中的至少一种。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使用甲基丙烯酸钠和丙烯酰基甘氨酰胺,在KPS引发剂下进行热聚合得到PMMA凝胶粒子。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烘干聚丙烯酸钠凝胶粒子,然后在杆菌溶液中,通过超溶胀效果搭载大量的杆菌,从而实现化学修复剂和微生物的复合。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紫色硫杆菌剂量为107个/ml,脱硫叶菌剂量为107个/ml,巨大芽孢杆菌剂量为107个/ml。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菌粉作用的最佳温度为20-25℃,所述菌粉作用最佳湿度为20-30%。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按百分重量比计,该复合菌群用量为巨大芽孢杆菌∶紫色硫杆菌∶脱硫叶菌∶污染土壤=1∶1∶1∶250。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菌粉在化工厂、污水沉淀底泥、城市污泥、电镀电解厂污泥、农田土壤等重金属污染修复上均其作用,且对金属铬、铜、铅的去除效率较高。
本发明相较于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工艺简单、容易实施、成本低廉,降低土壤中重金属含量效果明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未经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200508.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