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既有建筑改造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192053.4 | 申请日: | 2021-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3914392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1 |
发明(设计)人: | 李永国;贾田仓;许阿锋;杨建伟;魏世军;吴静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高专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37/00 | 分类号: | E02D37/00;E02D27/48;E02D27/14;E02D29/045;E04B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正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08 | 代理人: | 邵郑军 |
地址: | 315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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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既有 建筑 改造 方法 | ||
1.一种既有建筑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支护施工:在既有建筑(1)外围地下设置地下连续墙(3),并对地下连续墙(3)进行防水施工;
支撑施工:开挖地下连续墙(3)内土体至露出既有建筑承台(11),在既有建筑承台(11)和地下连续墙(3)之间施工水平临时支撑(4);
c:挖掘施工:挖除既有建筑(1)下方土体,完成地下室(2)空间的开辟;
d:地下室(2)施工:在地下室(2)空间内浇筑地下室(2)底板、外墙和顶板,地下室(2)底板和顶板均与既有建筑承载桩(12)浇筑为一体;
e:地下室(2)外侧回填土,并拆除水平临时支撑(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既有建筑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b中,还包括有施工竖直支撑:在既有建筑承台(11)边缘施工竖直承载桩(5),竖直承载桩(5)与既有建筑承台(11)浇筑为一体,竖直承载桩(5)桩底标高低于既有建筑承载桩(12)桩底标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既有建筑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c中,从既有建筑(1)相对两侧同时进行开挖,并同步向中部靠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既有建筑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d中,地下室(2)施工完成后,对既有建筑承载桩(12)位于地下室(2)内的部分进行加固:在既有建筑承载桩(12)上沿径向贯穿开孔并植入钢筋,并在既有建筑承载桩(12)外周绑扎钢筋,绑扎钢筋与植入钢筋焊接固定,之后在既有建筑承载桩(12)外浇筑加固层(6),绑扎钢筋和植入钢筋均位于加固层(6)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既有建筑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设计地下室(2)深度导致既有建筑承载桩(12)入土深度不能满足支撑要求时,所述步骤b中还包括新增承载桩(7)施工:在既有建筑承载桩(12)周围增设多根新增承载桩(7),新增承载桩(7)贯穿既有建筑承台(11),新增承载桩(7)上端与既有建筑承载桩(12)浇筑为一体,新增承载桩(7)桩底标高低于既有建筑承载桩(12)桩底标高;新增承载桩(7)桩径和入土深度根据支撑需求设计。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既有建筑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c中,由上至下分层开挖,每挖开一段,在位于一根既有建筑承载桩(12)周围的多根新增承载桩(7)之间施工横向加强支撑,直至完成地下室(2)空间的开辟。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既有建筑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新增承载桩(7)采用成孔灌注桩。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既有建筑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c中,地下室(2)空间开辟完成后,将位于地下室(2)空间内部分的既有建筑承载桩(12)与其周围的多根新增承载桩(7)浇筑为一体。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既有建筑改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新增承载桩(7)施工时,在既有建筑承台(11)上开孔供新增承载桩(7)穿过,新增承载桩(7)顶部于既有建筑承台(11)上方预留外露钢筋,在既有建筑承载桩(12)上沿径向贯穿开孔并植入钢筋,既有建筑承载桩(12)上的钢筋与新增承载桩(7)的外露钢筋之间焊接固定,然后在外露钢筋和植入钢筋外浇筑施工新增承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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