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定制化下单及可视化管理的商家与消费者对接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1174630.7 | 申请日: | 2021-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888218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04 |
发明(设计)人: | 陆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新叁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Q30/00;G06Q40/04;G06Q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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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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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定制 化下单 可视化 管理 商家 消费者 对接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定制化下单及可视化管理的商家与消费者对接系统,包括用于登录小程序或APP的初步认证模块、用于在小程序或APP上发布以及选择购买产品的定制化商品主模块、用于消费者实名认证的实名信息认证模块、用于对所购买产品生产流程进行查看的可视化管理模块、用于进行系统推广的共享体验模块、用于消费者体验生活的实地体验模块;所述初步认证模块的信号输出端与定制化商品主模块的信号输入端相连接,定制化商品主模块的信号输出端分别与实名信息认证模块、共享体验模块的信号输入端相连接,实名信息认证模块的信号输出端分别与可视化管理模块、实地体验模块的信号输入端相连接。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网络商品交易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定制化下单及可视化管理的商家与消费者对接系统。
背景技术
我国是农业大国,新型农村建设需要农村信息化、智慧化。农村信息化、智慧化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在农村建设过程中农商品种类丰富多样。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各种网上交易平台也越来越受人们欢迎,但在农业与网络之间的交易产物还不够完善,人们在需要进行定制化商品购买时,大多需要前去实地进行考察选择,该方式费时费力,或者通过网上简单的图片进行选择交易,该方式难以保证商品与图片的吻合度,且商品交易不够透明,难以保证购买者的权益,无法满足人们定制化商品的购买需求,因此,有必要对上述问题进行解决。
发明内容
本发明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满足购买者购买需求、提高农产品售卖量的可定制化下单及可视化管理的商家与消费者对接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定制化下单及可视化管理的商家与消费者对接系统,包括用于登录小程序或APP的初步认证模块、用于在小程序或APP上发布以及选择购买产品的定制化商品主模块、用于消费者实名认证的实名信息认证模块、用于对所购买产品生产流程进行查看的可视化管理模块、用于进行系统推广的共享体验模块、用于消费者体验生活的实地体验模块;所述初步认证模块的信号输出端与定制化商品主模块的信号输入端相连接,定制化商品主模块的信号输出端分别与实名信息认证模块、共享体验模块的信号输入端相连接,实名信息认证模块的信号输出端分别与可视化管理模块、实地体验模块的信号输入端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定制化商品主模块包括畜牧养殖区子模块、农作物种植区子模块、其他定制化商品区子模块、关键词搜索子模块;畜牧养殖区子模块、农作物种植区子模块、其他定制化商品区子模块的信号输入端均与商家的实景监控系统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畜牧养殖区子模块、农作物种植区子模块、其他定制化商品区子模块均设置有用于对产品图片进行展示的照片展示单元、对产品进行详细描述的农商品详细介绍单元、用于进行产品浏览的实时监控单元、用于进行全部托管操作的全托管模式单元以及进行选择性托管的半托管模式单元。
进一步的,所述共享体验模块包括用于在投放场所进行投放推广的投放显示单元和用于小程序或APP进行转发推广的二维码分享链接单元。
进一步的,所述投放场所包括学校、机关、企业食堂的电视屏幕;卖菜商家的电视屏幕;各大餐饮电视台的推广节目。
进一步的,所述二维码分享链接单元在推广成功时会给推广人员按比例给付佣金。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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