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换电电池处理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153372.4 | 申请日: | 2021-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2550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30 |
发明(设计)人: | 王曙;阳岳丰;周浩;翟寄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42 | 分类号: | H01M10/42;H01M10/44;B60L53/80;H02J3/32;H02J3/38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张静 |
地址: | 230088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池 处理 系统 方法 | ||
1.一种换电电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集中充电站、储能电站、电池拆解系统和系统控制器,其中,
所述系统控制器分别与所述集中充电站、所述储能电站以及所述电池拆解系统相连;
所述系统控制器确定换电电池的电池类型,并控制所述集中充电站、所述储能电站以及所述电池拆解系统分别处理不同电池类型的换电电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换电电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中充电站对电池类型为一类电池的换电电池充电;
所述储能电站对电池类型为二类电池的换电电池充放电;
所述电池拆解系统对电池类型为三类电池的换电电池进行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换电电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类电池包括可供车辆使用的换电电池;
所述二类电池包括可用于储能的换电电池;
所述三类电池包括应废弃的换电电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换电电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储能电站用于平衡交流电网供电功率、平衡换电电池处理系统运行功率以及为UPS系统供电。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换电电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汽车充电站,其中,
所述汽车充电站为换电电池处理系统提供待处理的换电电池。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换电电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新能源电源,其中,
所述新能源电源分别与所述储能电站和所述系统控制器相连;
所述新能源电源用于对所述储能电站内的换电电池充电,以及向交流电网输出功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换电电池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新能源电源包括风力发电系统和光伏发电系统中的至少一种。
8.一种换电电池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确定各换电电池的电池寿命;
根据所述电池寿命分别确定各所述换电电池所属的电池类型;
按照与所述换电电池所属的电池类型对应的预设处理方法,分别对相应的换电电池进行处理。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换电电池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电池寿命分别确定各所述换电电池所属的电池类型,包括:
根据各所述换电电池的电池寿命与预设寿命阈值的大小关系,确定各所述换电电池所属的电池类型,
其中,所述电池类型包括:可供车辆使用的一类电池、可用于储能的二类电池和应废弃的三类电池。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换电电池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各所述换电电池的电池寿命与预设寿命阈值的大小关系,确定各所述换电电池所属的电池类型,包括:
将各所述换电电池分别作为待分类电池;
若所述待分类电池的电池寿命大于第一寿命阈值,确定所述待分类电池为一类电池;
若所述待分类电池的电池寿命小于等于所述第一寿命阈值,且大于第二寿命阈值,确定所述待分类电池为二类电池;
若所述待分类电池的电池寿命小于等于所述第二寿命阈值,确定所述待分类电池为三类电池;
其中,所述第一寿命阈值大于所述第二寿命阈值。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换电电池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按照与所述换电电池所属的电池类型对应的预设处理方法,分别对相应的换电电池进行处理,包括:
分别将各所述换电电池作为目标换电电池;
根据电池类型与预设处理方法之间的预设对应关系,确定与所述目标换电电池所属的电池类型对应的目标预设处理方法;
按照所述目标预设处理方法处理所述目标换电电池。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153372.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燃气发动机控制方法及装置
- 下一篇:一种液体发泡分配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