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咽拭子机器采样的有效性判定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2111147190.6 | 申请日: | 2021-09-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84217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8 |
| 发明(设计)人: | 贾硕;吴楠;安娜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清智图灵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B10/00 | 分类号: | A61B10/00;A61B34/30;G06K9/00;G06N3/04;G06N3/08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2201 | 代理人: | 李林娟 |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海淀区成***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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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咽拭子 机器 采样 有效性 判定 装置 | ||
1.一种用于咽拭子机器采样的有效性判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视觉识别摄像头,用于基于多任务神经网络实现被检测人员识别,并与射频器识别的身份证信息对比,确保采样者位于机器前方且为本人;
头托,内置传感器用于实时检测采样过程中头部是否一直固定;
抛物双曲面设计的咬口器,用于暴露采样者咽后壁,还设置有压舌板避免采样过程中舌部运动;
带有力觉传感器的采样机构,用于实时检测拭子后端的力度数据,防止采样细胞的数量不足;
工控机,用于负责流程控制,采样有效性的判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咽拭子机器采样的有效性判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控机包括:
采样模块,用于利用射频信息采样器采样到被试者的身份信息;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身份信息是否有效,如果是,执行第二判断模块;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定识别到的人脸与所述身份信息是否为同一人,如果是,执行第三判断模块;
第三判断模块,用于检查被试者是否正确佩戴咬口器,如果是,执行第四判断模块;
第四判断模块,用于检查被试者的头部是否放置在头托上压紧传感器,如果是,执行第五判断模块;
第五判断模块,用于获取力反馈数据,判断采样机构是否移出阈值距离,如果是,执行第六判断模块;
第六判断模块,拭子末端到达咽后壁,并进行旋转采样,用于判断采样机构是否采集到有效的力反馈数据,如果是,采样有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咽拭子机器采样的有效性判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觉识别摄像头基于多任务神经网络,所述多任务神经网络包括:依次级联的人脸区域建议网络、优化网络、及输出网络;
所述人脸区域建议网络生成候选窗口,用于对经过金字塔处理后的视频图像进行初步人脸区域选取,生成多张人脸及疑似人脸的候选框;
所述优化网络包括全连接层,用于通过人脸边框回归和人脸关键点定位对候选框进行筛选;
所述输出网络,用于输出最终的人脸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咽拭子机器采样的有效性判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托包括:头托支架,所述头托支架上设置有柱形槽和矩形槽,
在所述柱形槽中设置有弹簧,在所述矩形槽中设置有微动开关,所述微动开关通过头托支架上的第一孔位连接电源线;
所述电源线连接航空插头,所述微动开关上设置有下巴垫,所述下巴垫通过自带的第二孔位与弹簧连接;所述头托支架的顶部还设置有额部支撑。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咽拭子机器采样的有效性判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额部支撑和所述下巴垫均为圆润式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咽拭子机器采样的有效性判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抛物双曲面设计的咬口器包括:牙齿位置定位模块、双曲面口腔支撑模块和压舌模块,
在所述双曲面口腔支撑模块的上部和下部分别设置有牙齿位置定位模块,所述双曲面口腔支撑模块的下部又与所述压舌模块连接;所述牙齿位置定位模块、双曲面口腔支撑模块和压舌模块一体成型。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咽拭子机器采样的有效性判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牙齿位置定位模块由上下两个短板构成,所述短板为凸台形状。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咽拭子机器采样的有效性判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双曲面口腔支撑模块为双曲抛物面状结构,所述压舌模块为人类舌头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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