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塔吊拆除辅助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2111104907.9 | 申请日: | 2021-09-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84504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8 |
| 发明(设计)人: | 廖杨凯;农川;刘健;张志斌;韦鹏;韦迎超;林文静;陈树福;黄兵;刘源;李志明;廖永东;莫祖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广西中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6C23/26 | 分类号: | B66C23/26;B66C23/72;B66C23/64;B66C23/88;B66C13/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腾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680 | 代理人: | 冼柏龙 |
| 地址: | 530200 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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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塔吊 拆除 辅助 装置 | ||
1.一种塔吊拆除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前支架、后支架、滑轮、后拉组件以及连接钢索,所述前支架以及所述后支架固定于塔吊的臂架上,所述前支架以及所述后支架的顶部均设置有所述滑轮,所述滑轮用于支承塔吊的卷扬机的钢索,所述钢索在所述卷扬机的驱动下对拆除件进行提升或降落,所述后拉组件对所述后支架进行固定,并为所述后支架提供后向平衡拉力,所述连接钢索用于连接所述前支架与所述后支架,并为所述前支架提供后向平衡拉力,所述前支架以及所述后支架均设置有左支臂以及右支臂,所述左支臂以及所述右支臂分别固定于塔吊的臂架的两侧,所述左支臂以及所述右支臂的底端固定于臂架上,所述左支臂以及所述右支臂的顶端相互靠近连接,并相互形成固定三角。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塔吊拆除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架的底部与所述后支架的底部相互连接,以使得所述前支架、所述后支架以及所述连接钢索之间形成固定三角。
3.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塔吊拆除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前支架的底部与所述后支架的底部的连接处设置有活动轮,所述活动轮被支承在臂架的滑轨上,所述前支架以及所述后支架通过所述活动轮实现在所述滑轨上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塔吊拆除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臂以及所述右支臂均由两段或者两段以上的钢管通过法兰盘紧固连接组成。
5.根据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塔吊拆除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兰盘通过六颗螺栓相互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塔吊拆除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支臂的底部与所述右支臂的底部之间通过连接件相互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塔吊拆除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为钢索。
8.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塔吊拆除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拉组件为环链葫芦。
9.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塔吊拆除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轮上设置有防跳槽组件,所述防跳槽组件用于将所述钢索限制在所述滑轮的滑轮槽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塔吊拆除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跳槽组件安装于所述滑轮的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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