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脸识别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111054066.5 | 申请日: | 2021-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4038026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1 |
发明(设计)人: | 高鹏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V40/16 | 分类号: | G06V40/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周晓飞;汤在彦 |
地址: | 100818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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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识别 方法 装置 | ||
1.一种人脸识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接收到人脸识别请求时,捕获人脸识别场景的操作环境数据;
根据操作环境数据,确定人脸识别场景的操作环境是否符合预设的安全标准,所述安全标准根据历史操作环境数据确定;
在人脸识别场景的操作环境符合预设的安全标准时,获取用户戴口罩的人脸图像;
将获取到的用户戴口罩的人脸图像与用户预先录入的戴口罩的人脸图像进行比对;
根据比对结果确定人脸识别是否通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环境数据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数据:
用户位置信息数据、用户操作行为数据、人脸识别场景内的设备数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获取到的用户戴口罩的人脸图像与用户预先录入的戴口罩的人脸图像进行比对,包括:
将获取到的用户戴口罩的人脸图像的虹膜信息,与用户预先录入的戴口罩的人脸图像的虹膜信息进行比对;
和/或,将获取到的用户戴口罩的人脸图像的瞳距信息,与用户预先录入的戴口罩的人脸图像的瞳距信息进行比对。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人脸识别通过后,向用户提供相应的操作权限。
5.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识别方法应用于智能手机;
所述方法还包括:在人脸识别通过后,解锁智能手机。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解锁智能手机之后,限制用户进行金融支付操作。
7.一种人脸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与捕获模块,用于在接收到人脸识别请求时,捕获人脸识别场景的操作环境数据;
安全标准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操作环境数据,确定人脸识别场景的操作环境是否符合预设的安全标准,所述安全标准根据历史操作环境数据确定;
人脸图像获取模块,用于在人脸识别场景的操作环境符合预设的安全标准时,获取用户戴口罩的人脸图像;
比对模块,用于将获取到的用户戴口罩的人脸图像与用户预先录入的戴口罩的人脸图像进行比对;
人脸识别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比对结果确定人脸识别是否通过。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环境数据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数据:
用户位置信息数据、用户操作行为数据、人脸识别场景内的设备数据。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比对模块具体用于:
将获取到的用户戴口罩的人脸图像的虹膜信息,与用户预先录入的戴口罩的人脸图像的虹膜信息进行比对;
和/或,将获取到的用户戴口罩的人脸图像的瞳距信息,与用户预先录入的戴口罩的人脸图像的瞳距信息进行比对。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操作权限提供模块,用于:
在人脸识别通过后,向用户提供相应的操作权限。
11.如权利要求7至10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识别装置应用于智能手机;
所述装置还包括解锁模块,用于:在人脸识别通过后,解锁智能手机。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限制模块,用于:
在解锁智能手机之后,限制用户进行金融支付操作。
13.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方法。
14.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执行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方法的计算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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