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海洋渔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1025397.6 | 申请日: | 2021-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0550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26 |
发明(设计)人: | 王国庆;黄步统;陆露丹;陈德场;夏顺吉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索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G06Q10/06;G06Q5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30 | 代理人: | 乔浩刚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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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互联网 海洋渔业 安全 动态 监管 系统 | ||
1.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海洋渔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船载信息收集模块、卫星通信模块、地面站模块、网络传输模块和岸基监控模块;
所述船载信息收集模块用于对渔船的监控数据进行识别处理,获得识别结果,并将所述识别结果传输至所述卫星通信模块;
所述卫星通信模块用于将所述识别结果传输至所述地面站模块;
所述地面站模块用于接收所述识别结果,以及用于通过所述网络传输模块将所述识别结果传输至所述岸基监控模块;
所述岸基监控模块用于对所述识别结果进行可视化展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海洋渔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载信息收集模块包括状态数据获取单元、监控信息获取单元和识别处理单元;
所述监控数据包括状态数据和监控视频;
所述状态数据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渔船的状态数据;
所述监控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渔船的监控视频;
所述识别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监控视频进行识别处理,判断所述监控视频中是否出现违规行为,得到判断结果;
所述识别单元还用于将所述识别结果和所述状态数据传输至所述卫星通信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海洋渔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卫星通信模块包括北斗卫星通信单元、VSAT通信单元和通信控制单元;
所述通信控制单元用于根据卫星信号的强度自适应地选择北斗卫星通信单元或VSAT通信单元将所述监控数据传输至所述地面站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海洋渔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传输模块包括4G通信单元、5G通信单元或宽带通信单元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海洋渔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岸基监控模块包括显示单元、命令输入单元和通信单元;
所述通信单元用于与所述网络传输模块进行通信,接收所述识别结果和所述状态数据;
所述显示单元用于对所述识别结果和所述状态数据进行可视化展示;
所述命令输入单元用于获取对渔船进行远程指挥的指挥信息,并通过所述通信单元将所述指挥信息传输至所述网络传输模块。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海洋渔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状态数据包括渔船的位置、渔船的航向、渔船的航速、渔船的剩余油量和渔船的燃油消耗速率。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海洋渔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船载指令展示模块,
所述网络传输模块还用于将所述指挥信息传输至所述地面站模块;
所述地面站模块还用于将所述指挥信息传输至所述卫星通信模块;
所述卫星通信模块还用于所述指挥信息传输至所述船载指令展示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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