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订书钉拆卸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110870501.5 | 申请日: | 2021-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4055406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8 |
发明(设计)人: | 千明义雄;高桥利行;八木信昭;井形和也;箱崎克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克司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25C11/00 | 分类号: | B25C11/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杜雨;苏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书钉 拆卸 装置 | ||
1.一种订书钉拆卸装置,具备:
装置主体;
去除部,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内,执行从纸摞去除订书钉的订书钉去除动作;
收纳部,以可拆装的方式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收纳由所述去除部去除的所述订书钉;
计数部,对所述订书钉去除动作的动作次数进行计数;
检测部,检测所述收纳部相对于所述装置主体的拆装;
计测部,计测从由所述检测部检测到所述收纳部被从所述装置主体拆下起的经过时间;及
动作次数复位部,在所述经过时间为预定时间以上时,对所述动作次数进行复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动作次数复位部在所述动作次数达到了预定次数后,在所述经过时间为预定时间以上时,对所述动作次数进行复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订书钉拆卸装置具备控制所述去除部的控制部,
所述控制部包含所述动作次数复位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包含所述计数部和所述计测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订书钉拆卸装置具备能够由操作者操作的起动部,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去除部,以使得在所述起动部被操作时,开始所述订书钉去除动作,另一方面,在由所述检测部检测到所述收纳部被从所述装置主体拆下后,到检测到所述收纳部向所述装置主体的安装为止的期间,即使所述起动部被操作也不开始所述订书钉去除动作。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订书钉拆卸装置具备能够由操作者操作的起动部,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去除部,以使得在所述起动部被操作时,开始所述订书钉去除动作,另一方面,在所述动作次数达到所述预定次数后,到所述动作次数被复位为止的期间,即使所述起动部被操作也不开始所述订书钉去除动作。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去除部,以使得在所述动作次数达到所述预定次数后,到所述动作次数为复位为止的期间,即使所述起动部被操作也不开始所述订书钉去除动作。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订书钉拆卸装置具备通知部,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通知部,以使得在检测到所述收纳部被从所述装置主体拆下时,所述通知部执行通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通知部,以使得在检测到所述收纳部被从所述装置主体拆下后,到检测到所述收纳部向所述装置主体的安装为止的期间,所述通知部执行通知。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订书钉拆卸装置具备通知部,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通知部,以使得在所述动作次数达到所述预定次数时,所述通知部执行通知。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通知部,以使得在所述动作次数达到所述预定次数后,到所述动作次数被复位为止的期间,所述通知部执行通知。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预定时间为2秒以上。
1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订书钉拆卸装置,其中,
所述预定次数为能够收纳于所述收纳部的订书钉的最大收纳个数的一半以上且所述最大收纳个数以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美克司株式会社,未经美克司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87050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