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事中监控方法、装置、设备、系统和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110863366.1 | 申请日: | 2021-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9640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2 |
发明(设计)人: | 周子健;邱昌;张银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76;G08B21/24;G06F16/71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蔡舒野 |
地址: | 20000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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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监控 方法 装置 设备 系统 存储 介质 | ||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事中监控方法、装置、设备、系统和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对操作方在业务平台中的行为操作进行屏幕录制,得到行为视频数据;在所述操作方执行操作行为时,确定所述操作行为是否属于异常操作行为;若是,则实时生成预警信息,并根据操作行为的异常等级,控制向监管方进行监控提醒;将所述预警信息与所述操作行为对应的所述行为视频数据关联存储。上述技术方案实现了对操作方的事中监控,提高了监控的及时性,同时通过数据关联存储的方式,进行证据留存,便于追责定位,有效避免了事后监控责任不明晰、定位不准确的情况发生。
技术领域
本申请实施例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事中监控方法、装置、设备、系统和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服务类企业通常设置统一的业务平台,通过业务员在承载有业务平台的业务设备侧执行操作,为用户提供相应的业务服务,以提高服务效率。例如,银行类企业在总行、分行或支行等不同站点,由柜员通过计算机登录业务平台,为不同用户办理相关业务。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同时避免业务员异常操作给用户或企业带来损失,通常需要监管各业务员的业务操作。而现有技术中,在对业务员的业务操作进行监督时,通常具备一定的滞后性,导致事后追责存在责任不明晰、定位不准确等问题。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事中监控方法、装置、设备、系统和存储介质,以实现对业务操作方的事中监控,提高监控及时性。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事中监控方法,包括:
对操作方在业务平台中的行为操作进行屏幕录制,得到行为视频数据;
在所述操作方执行操作行为时,确定所述操作行为是否属于异常操作行为;
若是,则实时生成预警信息,并根据所述操作行为的异常等级,控制向监管方进行监控提醒;
将所述预警信息与所述操作行为对应的所述行为视频数据关联存储。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事中监控装置,包括:
行为视频数据得到模块,用于对操作方在业务平台中的行为操作进行屏幕录制,得到行为视频数据;
异常操作行为确定模块,用于在所述操作方执行操作行为时,确定所述操作行为是否属于异常操作行为;
预警信息生成模块,用于若是,则实时生成预警信息,并根据所述操作行为的异常等级,控制向监管方进行监控提醒;
关联存储模块,用于将所述预警信息与所述操作行为对应的所述行为视频数据关联存储。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
存储器,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
当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如第一方面实施例提供的任意一种事中监控方法。
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事中监控系统,包括业务系统和存储管控系统;
所述业务系统,用于对操作方在业务平台中的行为操作进行屏幕录制,得到行为视频数据;
所述业务系统,还用于在所述操作方执行操作行为时,确定所述操作行为是否属于异常操作行为;若是,则实时生成预警信息,并根据所述操作行为的异常等级,控制向监管方进行监控提醒;
所述存储管控系统,用于将所述预警信息与所述操作行为对应的所述行为视频数据关联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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