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智能电视的视力检测处理方法、装置、终端及介质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855756.4 | 申请日: | 2021-07-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9653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2 |
| 发明(设计)人: | 姚燕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422 | 分类号: | H04N21/422;H04N21/4223;H04N21/442;H04N21/443;H04N21/48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68 | 代理人: | 朱阳波 |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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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智能 电视 视力 检测 处理 方法 装置 终端 介质 | ||
1.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视力检测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被测目标状态,确认被测目标状态是否符合检测环境;
当被测目标状态符合检测环境,获取预设的电子对数视力表;
基于电子对数视力表的焦点检测提示,获取被测目标对应的检测反馈信息;
基于所述检测反馈信息的检验数据,输出视力检测结果;
根据所述视力检测结果,控制智能电视进行相应操作响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视力检测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被测目标状态,确认被测目标状态是否符合检测环境的步骤之前包括:
预先收集电子对数视力表存储在智能电视,并设置通过启动视力检测功能调取所述电子对数视力表;
以及预先存储视力检测功能定期自动开启的第一预定时间,以及预先存储第二预定时间、所述第二预定时间用于智能电视连续观看时长超过所述第二预定时间则视力检测功能自动开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视力检测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被测目标状态,确认被测目标状态是否符合检测环境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检测智能电视连续观看时长是否超过所述第二预定时间;或检测智能电视当前观看时间是否达到所述第一预定时间;
当检测智能电视连续观看时长超过所述第二预定时间;或检测智能电视当前观看时间达到所述第一预定时间,则控制自动启动视力检测功能;
当接收到取消视力检测功能,则通过提示框提示输入取消密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视力检测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被测目标状态,确认被测目标状态是否符合检测环境的步骤包括:
获取被测目标的人脸图像,通过人脸识别采集当前用户的信息;
识别当前用户与智能电视的距离,判断所述距离是否符合检测环境设置的视力检测距离;
当所述距离符合检测环境设置的视力检测距离,并检测到当前用户其中一只眼睛处于睁开状态,另一只眼睛处于遮蔽状态,则判定当前被测目标状态符合检测环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视力检测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被测目标状态,确认被测目标状态是否符合检测环境的步骤还包括:
获取被测目标的人脸图像,通过人脸识别采集当前用户的信息;
识别当前用户与智能电视的距离,判断所述距离是否符合检测环境设置的视力检测距离;
检测预先设置有羽翅的遥控器是否遮蔽当前用户其中一只眼睛,并检测遥控器的羽翅是否转动到预定位置;
当所述距离符合检测环境设置的视力检测距离,并检测到遥控器的羽翅转动到预定位置遮蔽当前用户其中一只眼睛,检测到当前用户另一只眼睛处于睁开状态,则判定当前被测目标状态符合检测环境。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视力检测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电子对数视力表的焦点检测提示,获取被测目标对应的检测反馈信息的步骤包括:
将获取的电子对数视力表,显示在智能电视屏幕;
根据预设的视力检测要求,控制焦点光标自动移动到电子对数视力表需要检测的视标位置;
在每个焦点光标对应的视标位置,等待第三预定时间获取被测目标对应的检测反馈信息;
将所述检测反馈信息,与当前焦点光标所在视标位置的E方向信息核对;如果正确,记录当前视力值,继续检测下一个视标;
如果错误,语音提醒,进行第二次在第三预定时间回应;若还是错误,记录当前视力值。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视力检测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视力检测结果,控制智能电视进行相应操作响应的步骤包括:
当所述视力检测结果为表示视力良好的第一预定结果,则控制智能电视退出视力检测功能,继续观看电视;
当所述视力检测结果为表示视力不好的第二预定结果,则控制智能电视消息提示框输入密码可结束检测并继续观看电视,否则直接进入待机;当检测到密码不成功输入,控制进入锁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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