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防倒灌及安全排涝功能的截流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826632.3 | 申请日: | 2021-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8213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发明(设计)人: | 陈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3F5/04 | 分类号: | E03F5/04;E03F5/042;E03F7/02;E03F7/00;E03F5/06;E03F7/04 |
代理公司: | 上海容慧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87 | 代理人: | 于晓菁 |
地址: | 200092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倒灌 安全 排涝 功能 截流 | ||
本发明提供具有防倒灌及安全排涝功能的截流井,设于排口进入河道系统末端;截流井包括:旋转堰门、叠梁闸、电动闸门、超声波液位计、远程终端控制系统、液压站及动力配电柜。旋转堰门作为防倒灌设施设置在截流井溢流端;叠梁闸在临河端设置,安装在旋转堰门与河道之间;电动闸门安装在截流井污水仓的截流管洞口处;超声波液位计设置在污水仓及溢流仓。本发明可应用于排水系统的初期雨水截流调蓄,智能化程度高,安全系数高,排涝功能更加完善全面;具有基坑深度较浅,造价及故障率较低,止水效果好,更换设备方便;断电可自动打开或者保压等优点,可精准调控系统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工况下的内涝险情发生,适用于黑臭水体治理中的直排口截污。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市政工程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适用于排水系统的初期雨水截流调蓄,并具有防倒灌及安全排涝功能的截流井。
背景技术
城市黑臭水体是百姓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不仅损害了城市人居环境,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201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明确提出目标: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随着任务时间节点的日渐逼近,如何快速有效得消除黑臭水体,形成的新的难题。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控源截污是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技术之一。现不同地区的排水体制,受当地地区财政及历史因素限制,均有不同类型的排水体制存在,大部分老城区仍为合流制系统,分流难度较大,成本高;新城区为分流制系统,但存在较为严重的分流制混接现象。而传统的固定堰截流井、跳跃式截流井、浮筒阀截流井等,排涝安全系数较低,截污不够精准,运维难度较大,达不到预期效果;下开式堰门作为防倒灌设施的截流井,基坑深度较深,故障率较高;附壁式电动闸门作为防倒灌设施的截流井,双向止水效果较差等。
发明内容
本发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具有防倒灌及安全排涝功能的截流井,提供一种更加智能化,安全系数更高,排涝功能更加完善全面,基坑深度较浅,造价及故障率较低,止水效果更好,更换设备方便,断电可自动打开或者保压,且可精准调控及防止突发工况下的内涝险情发生的截流井。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防倒灌及安全排涝功能的截流井,其技术方案为:
一种具有防倒灌及安全排涝功能的截流井,设于排口进入河道系统末端;所述截流井包括:旋转堰门、叠梁闸、电动闸门、超声波液位计、远程终端控制系统、液压站及动力配电合柜;所述旋转堰门作为防倒灌设施设置在截流井溢流端;所述叠梁闸在临河端设置,安装在旋转堰门与河道之间;所述电动闸门,包含上端电动启闭机,安装在截流井污水仓的截流管洞口处;所述超声波液位计,设置在污水仓及溢流仓。
进一步地,所述防倒灌设施为液压旋转堰门,材质为不锈钢,安装在截流井的溢流仓洞口处,旋转堰门可根据排放口同河道洪水位的关系,采用三边止水或者四边止水,均须具备双向止水的功能;动力方式为液压启闭,旋转堰门两侧的液压缸及横梁固定在后方污水仓池壁两侧,横梁上方装有电磁调节阀,可通过调整液压缸的启闭角度来调节旋转堰门的启闭角度;旋转堰门断电可自动打开或者保压,并在旋转堰门上端二十年洪水位标高处,设置一处物理溢流口,防止极端工况下(含设备断电)的内涝险情发生。
进一步地,所述临河侧设置有检修用叠梁闸,材质为铝合金,安装在液压旋转堰门与河道之间,叠梁闸进行300*100*10mm的闸框土建预埋,并在竖向上每隔500mm,预埋150*100*10的钢板用于固定,然后进行底坎安装,闸板的就位检查、调试;检修用叠梁闸闸框的框顶高度及闸板安装高度需高于内河二十年一遇洪水位,用于后期运营维护时,设备的调试更换及检修使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826632.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