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反弹锤头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786182.X | 申请日: | 2021-07-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941982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8 |
| 发明(设计)人: | 斯科特·A·本多夫;乔纳森·I·安徒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施耐宝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5D1/12 | 分类号: | B25D1/12 |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樊涛 |
| 地址: | 美国威***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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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反弹 锤头 | ||
1.一种锤头,包括:
主体,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
端盖,其联接到所述第二端;
内腔,其形成在所述主体中并具有纵向轴线;
导杆,其设置在所述内腔中并且沿着所述纵向轴线纵向地延伸;以及
重物,其包括通孔,其中所述重物设置在所述内腔中,并且所述导杆延伸穿过所述通孔,其中,所述重物是沿所述导杆可纵向地移动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重物的形状基本上对应于所述内腔的横截面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导杆的导杆长度基本上对应于所述内腔的腔长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重物包括一个以上的重物,并且所述一个以上的重物的组合长度小于所述内腔的腔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重物包括一个以上的重物,并且所述一个以上的重物沿着所述纵向轴线相对于彼此线性地布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重物基本上为盘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端盖可释放地联接到所述第二端。
8.一种锤头,包括:
主体,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
端盖,其联接到所述第二端;
内腔,其形成在所述主体中并具有纵向轴线;以及
重物,其设置在所述内腔中并且相对于彼此沿着所述纵向轴线线性地布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重物中的每一个具有基本上对应于所述内腔的横截面形状的球形形状。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重物的组合长度小于所述内腔的腔长度。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端盖可释放地联接到所述第二端。
12.一种锤头,包括:
主体,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
端盖,其联接到所述第二端;
内腔,其形成在所述主体中并具有纵向轴线;以及
重物,其纵向地设置在所述内腔中,其中所述重物中的每一个包括可变形的端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重物中的每一个具有杆形状。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重物中的每一个具有小于所述内腔的腔长度的重物长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重物在所述内腔中彼此相邻地设置。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可变形的端部是锥形的。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锤头,其中,所述端盖可释放地联接到所述第二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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