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文化旅游的夜间视觉营造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776913.2 | 申请日: | 2021-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5494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6 |
发明(设计)人: | 刘海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G09F9/30 | 分类号: | G09F9/30;H04N7/18;G08B21/18;A47F5/00;A47F7/00 |
代理公司: | 成都其高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1244 | 代理人: | 任坤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文化 旅游 夜间 视觉 营造 系统 | ||
1.一种用于文化旅游的夜间视觉营造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展馆,所述展馆分设有多个展厅,每个所述展厅内均设置有视觉营造子模块,每个所述视觉营造子模块均包括信息采集模块、控制模块和视觉模块;所述信息采集模块包括用于采集旅游人员参观行为的第一采集模块;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采集模块的采集信息,并根据采集信息控制所述视觉模块对工艺品进行展示,所述视觉模块对工艺品的展示包括对工艺品产品的展示及工艺品的制作流程展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文化旅游的夜间视觉营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采集模块还包括用于检测所述视觉模块工作的第二采集模块;还包括监控模块,所述监控模块用于接收多个所述视觉营造子模块内的第二采集模块采集的信息,并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以获取每个所述视觉模块的工作情况,并根据每个所述视觉模块的工作情况判断该视觉模块是否正常工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文化旅游的夜间视觉营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采集模块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摄像头及第一视频采集卡,所述第一视频采集卡用于将所述第一摄像头拍摄的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并传输给所述控制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文化旅游的夜间视觉营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觉模块包括设置于展厅内的显示屏、至少一个展台,每个所述展台均设置有用于照射所述展台上展示品的光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文化旅游的夜间视觉营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采集模块还包括第二摄像头及第二视频采集卡,所述第二摄像头用于获取所述显示屏和所述展台工作的图像信息,所述第二视频采集卡用于将所述第二摄像头拍摄的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并传输给所述监控模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文化旅游的夜间视觉营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摄像头获取的图像信息包括显示屏播放视频的内容信息、每个所述展台上的光源的点亮时间点、关闭时间点信息及每个所述展台的工作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文化旅游的夜间视觉营造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报警模块,所述报警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监控模块的监控信息,当所述视觉模块工作故障时向所述报警模块发送报警信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未经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776913.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