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直下式背光液晶显示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110755316.1 | 申请日: | 2021-07-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0413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4 |
| 发明(设计)人: | 冯鸿博;马永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京东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G02F1/1335;G02F1/13357;G02F1/133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焦玉恒;朱晓琳 |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兴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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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直下式 背光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直下式背光液晶显示装置,包括:
框体,包括主边框以及底板,其中,所述主边框在所述底板的端面处与所述底板连接;
液晶显示面板,设置在所述主边框的顶端且和所述底板平行,包括阵列基板、彩膜基板、夹设在所述阵列基板与所述彩膜基板之间的液晶层、以及围设于所述液晶层外围且位于所述彩膜基板和所述阵列基板之间用于固定所述彩膜基板和所述阵列基板的封框胶,其中,所述彩膜基板上的像素单元包括子像素,且位于所述彩膜基板的沿着平行于所述彩膜基板的第一方向的一侧的所述子像素被黑矩阵部分遮挡覆盖;
背光单元,位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的靠近所述底板的一侧,其中,所述背光单元包括发光元件和均光元件,所述发光元件设置在所述底板上,所述发光元件发出的光线经过所述均光元件调整后投射至所述液晶显示面板的入光侧,所述均光元件设置在所述主边框的顶端且和所述底板平行,且所述均光元件与所述主边框固定设置,所述均光元件的侧端面、所述液晶显示面板的侧端面与所述主边框的侧端面在垂直于所述底板的主表面的方向上对齐;
显示控制单元,设置在所述液晶显示面板的侧端面处,并在所述液晶显示面板的侧端面处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位于所述彩膜基板的沿着所述第一方向的一侧的所述子像素包括蓝色子像素,位于所述彩膜基板一侧的所述蓝色子像素被所述黑矩阵从一侧部分遮挡覆盖,且其有效显示面积小于位于所述彩膜基板中间区域的蓝色子像素的有效显示面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位于所述彩膜基板的沿着所述第一方向的一侧的所述子像素还包括红色子像素,且位于所述彩膜基板的沿着所述第一方向的一侧的所述红色子像素的有效显示面积小于位于所述彩膜基板中间区域的红色子像素的有效显示面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位于所述彩膜基板一侧的被所述黑矩阵部分遮挡覆盖的所述蓝色子像素的有效显示面积为位于所述彩膜基板中间区域的所述蓝色子像素的有效显示面积的1/50-4/5;和/或
位于所述彩膜基板的沿着所述第一方向的一侧的所述红色子像素的有效显示面积为位于所述彩膜基板中间区域的红色子像素的有效显示面积的1/50-4/5。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位于所述彩膜基板的沿着平行于所述彩膜基板的第二方向的一侧的所述子像素被所述封框胶部分遮挡,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垂直,且被所述封框胶遮挡的所述子像素的有效显示面积小于对应的具有相同颜色的位于所述彩膜基板中间区域的未被所述封框胶遮挡的所述子像素的有效显示面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位于所述彩膜基板的沿着所述第二方向的一侧被所述封框胶遮挡的所述子像素的有效显示面积为对应的具有相同颜色的位于所述彩膜基板中间区域的未被所述封框胶遮挡的所述子像素的有效显示面积的1/50-4/5。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液晶显示装置,其中,
位于所述彩膜基板的沿着所述第一方向的一侧被所述黑矩阵覆盖的所述子像素沿着所述第一方向被遮挡的宽度为位于所述彩膜基板中间区域的未被所述黑矩阵和/或所述封框胶覆盖的所述子像素沿着所述第一方向的宽度的1/7-1/3;或者
位于所述彩膜基板的沿着所述第二方向的一侧的被所述封框胶遮挡的所述子像素沿着所述第二方向被遮挡的长度为对应的具有相同颜色的位于所述彩膜基板中间区域的未被所述黑矩阵和/或所述封框胶遮挡的所述子像素的沿着所述第二方向的长度的1/20-1/3。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液晶显示面板的显示模式为面内转换模式,所述彩膜基板上的所述像素单元的所述子像素包括在平行于所述彩膜基板的第三方向延伸的第一条形部分和在平行于所述彩膜基板的第四方向延伸的第二条形部分,以使得所述子像素呈“”型,所述第一条形部分和所述第二条形部分的夹角为12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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