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内饰件在审
申请号: | 202110702257.1 | 申请日: | 2021-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384438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8 |
发明(设计)人: | R·斯塔蒂尼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吉亚内饰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3/02 | 分类号: | B60R13/02;B60Q3/74;B60Q3/6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王頔 |
地址: | 德国哈***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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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内饰件 | ||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内饰件(10),其具有前侧(12)和后侧(16),其中,在机动车内饰件(10)的安装状态下,前侧(12)沿机动车内部空间(14)的方向定向。此外,设有用于在前侧(12)之前产生三维的或显现为三维的显示物(34)的光学显示单元(18)。显示单元(18)布置在机动车内饰件(10)的后侧(16)的区域中,并通过机动车内饰件(10)的前侧的开口(20)、导光地与机动车内部空间(14)连接。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内饰件(Verkleidungsteil,衬饰件/遮盖件),特别是一种装饰件(Dekorteil)。
背景技术
这种机动车内饰件是现有技术中已知的。例如,它们用于修饰(覆盖)仪表板、中控台、门内侧、A柱、B柱、C柱和/或车内天花板。
在此,装饰件应理解为一种机动车内饰件,其装饰功能是最重要的。因此,这样的机动车内饰件在从机动车内部空间观察时必须视觉上是吸引人的。附加的功能,例如结构上的功能在此是可能的,但却是次要的。
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的用户越来越强烈地需要个性化设计的机动车内部空间。此外,机动车的用户通常希望机动车能够直观地(凭直觉)进行操作。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任务是进一步开发开头提到的那种机动车内饰件,使其能够有助于机动车内部空间的个性化设计构造以及整个机动车的直观可操作性。
该任务通过这样的机动车内饰件解决,该机动车内饰件具有前侧(正面)和后侧(背面),其中,在机动车内饰件的安装状态下,前侧沿机动车内部空间的方向定向;并且具有光学显示单元,用于在前侧之前产生三维的或看上去为(显现为)三维的显示物(指示)。该三维或显现为三维的显示物(指示)也可以称为虚拟图像。在此,显示单元布置在机动车内饰件的后侧的区域中,并通过机动车内饰件的前侧开口、导光地与机动车内部空间连接。优选地,光学显示单元布置为成从机动车内部空间基本上是不可见的。这对于不能直接看到显示单元的乘客来说尤其如此,并且主要是当光学显示单元工作时,即用于产生在装饰件的前侧之前、看上去是在空间中悬浮的显示物。在这种状态中,前侧的开口至少有一部分被显示单元产生的显示物遮盖。借助光学显示单元可以生成包括文本元素、符号和/或图形的显示物。这些可能分配给机动车的辅助系统和/或娱乐系统。例如,可以设置显示物用于无线电和/或导航系统的操作。替代地或附加地,可借助显示单元对内部空间进行照明,照明可以实施为具有图案或没有图案。这种照明也可在气氛照明的意义上使用。此外,可以借助显示单元产生视觉警告。机动车内部空间也可以通过显示物和/或照明进行个性化。此外,可以通过三维或显示为(看上去是)三维的显示物(指示/标志)对机动车内部的各种功能进行直观的操作(径直操作)。
根据本发明,在后侧区域中、从开口延伸的通道的端部处设有装饰层,使得该装饰层能通过开口从前侧看到。在此,装饰层有在视觉上对机动车用户有吸引力的表面。由此,用户将机动车内部空间整体上感知为视觉上是有吸引力的。在此,当显示单元不工作时,装饰层特别是径直通过开口可见的。在存在部分透明的镜子的情况下,其部分透明度调整为使得装饰层从机动车内部空间通过镜子是径直可见的。在这种情况下,装饰层尤其布置在部分透明的镜子的背向前侧的一侧上。
优选地,显示单元实施为投影单元。然后,在正面之前的三维的或显现为(看上去)三维的显示物通过投影产生。在此,可理解的是,在根据本发明的投影中,用于产生在前侧(正面)之前的、表面上(看上去)悬浮的显示物不使用任何投影面。相反,通过投影针对性地利用了光的波浪特征,从而产生了形成显示物的相干性和干涉性。
在此,可以附加地设有与显示单元联接的输入单元。因此,机动车的用户可以通过输入单元影响显示单元所产生的显示物,即给人以与该显示物互动的印象。例如,输入单元包括旋转压下开关和/或触摸敏感面。此外,输入单元可以包括用于手势的识别单元。这样的识别单元此外可设计构造为给用户留下这样的印象,即,能够用他的手操纵显示单元所产生的显示物,并由此可进行调整。这对机动车的用户是特别直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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