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敏感特征的数据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10673612.7 | 申请日: | 2021-06-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9760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12 |
发明(设计)人: | 林翰;刘积娟;黄丽榕;谢妙红;潘建笠;林朝灯;陈强;曾驰;吴茜;谢景宇;杨劲怀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60 | 分类号: | G06F21/60;G06F21/62;G06F21/64 |
代理公司: | 温州联赢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361 | 代理人: | 吴娇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敏感 特征 数据处理系统 | ||
1.一种基于敏感特征的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1),所述处理器(1)内设置有敏感特征识别模块(2)、处理模块(3)以及存储模块(4),所述敏感特征识别模块(2)用于识别敏感特征,所述存储模块(4)用于存储敏感特征;
所述敏感特征识别模块(2)包括账号登录识别单元(21)以及支付识别单元(22);
所述账号登录识别单元(21)用于获取用户登录时的账号数据、账号密码数据以及登录时间,所述支付识别单元(22)用于获取转账数据、付款数据、支付时间以及支付密码数据;
所述处理模块(3)包括第一处理单元(31)以及第一加密单元(32);
所述第一处理单元(31)配置有第一处理策略,所述第一处理策略包括:计算每次支付时间与登录时间的第一时间差,根据若干第一时间差计算出第一平均时间差;
将一天的时间平均分成八个时间段,统计用户在发生支付时的登录时间,记录登录时间所在的时间段,将出现次数最高的三个时间段保存,并记录为第一支付时间段、第二支付时间段以及第三支付时间段;
所述第一加密单元(32)配置有第一加密策略,所述第一加密策略包括:对第一平均时间差内进行一级加密,所述一级加密用于对用户的传输网络进行网络加密;
对第一支付时间段、第二支付时间段以及第三支付时间段内进行二级加密,所述二级加密用于对用户的传输数据进行数据加密;
所述敏感特征识别模块(2)还包括页面浏览识别单元(23);所述页面浏览识别单元(23)用于浏览时长以及浏览次数;
所述账号登录识别单元(21)还用于获取用户登录时的Ip地址;
所述处理模块(3)还包括第二处理单元(33);所述第二处理单元(33)配置有第二处理策略,所述第二处理策略包括:统计用户在发生支付时的Ip地址,保存前五的Ip地址并进行排序,分别给前五的Ip地址赋予一个权重值为K1、K2、K3、K4以及K5;
统计用户在发生支付时的浏览时长,去除一个最长的浏览时长和一个最短的浏览时长,计算剩下的若干浏览时长的平均浏览时长;
统计用户在发生支付时的浏览次数,去除一个最多的浏览次数和一个最少的浏览次数,计算剩下的若干浏览次数的平均浏览次数;
所述处理模块(3)还包括第二加密单元(34),所述第二加密单元(34)配置有第一算法以及第二加密策略;
所述第一算法用于根据前五的Ip地址赋予的权重值、浏览时长、平均浏览时长、浏览次数以及平均浏览次数计算出第一加密值;
所述第二加密策略包括:当第一加密值小于第一阈值时,不补充加密操作;当第一加密值大于等于第一阈值小于第二阈值时,对当前的传输网络进行网络加密,并保持30min的加密时长;当第一加密值大于等于第二阈值时,对当前的传输网络进行网络加密,且对当前的传输数据进行数据加密,并保持30min的加密时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敏感特征的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算法配置为:其中,M1为第一加密值,Ki代指K1、K2、K3、K4以及K5中的一个,T1为浏览时长,Tp为平均浏览时长,S1为浏览次数,Sp为平均浏览次数,A1为第一比例系数,A2为第二比例系数,A3为第三比例系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敏感特征的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敏感特征识别模块(2)还包括身份验证识别单元(24);所述身份验证识别单元(24)用于获取身份验证时的验证码数据以及体征识别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敏感特征的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模块(3)包括第三处理单元(35);分别统计用户在发生支付时的验证码数据以及体征识别数据出现的频率,并分别记录为验证码出现频率以及体征识别出现频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未经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673612.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