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二维码的可见光数据传输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616357.2 | 申请日: | 2021-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0475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03 |
发明(设计)人: | 刘熙胖;刘长河;梁松涛;廖正赟;王凯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3 | 分类号: | G06F21/33;G06F21/46;G06F21/64;G06K17/00 |
代理公司: | 郑州大通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1111 | 代理人: | 张立强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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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二维码 可见光 数据传输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基于二维码的可见光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见光发送设备通过其内部设置的密码模块采用自身的私钥将其数字证书和要发送的业务数据信息进行签名生成签名信息,将签名信息发送至二维码管理平台;
二维码管理平台将接收到的签名信息生成目标二维码,将目标二维码返回至可见光发送设备;
可见光发送设备通过可见光单向传输通道将目标二维码发送至可见光接收设备;
可见光接收设备通过二维码扫描工具对接收到的所述目标二维码进行扫描后获取签名信息,再通过其内部设置的密码模块采用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的公钥对签名信息进行验签后获取数字证书和业务数据信息;
可见光接收设备对数字证书进行验证后,再执行业务数据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见光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将其设备标识发送至所述二维码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注册;
所述二维码管理平台为注册成功的可见光发送设备分配登录名和密码;
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根据分配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所述二维码管理平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见光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除了通过其内部设置的密码模块采用自身的私钥将其数字证书和要发送的业务数据信息进行签名,还包括:
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通过其内部设置的密码模块采用自身的私钥将初始时间戳数据进行签名;
对应地,所述可见光接收设备通过其内部设置的密码模块采用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的公钥对签名信息进行验签后获取数字证书和业务数据信息之后,还包括:
所述可见光接收设备通过其内部设置的密码模块采用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的公钥对签名信息进行验签后获取初始时间戳数据;
所述可见光接收设备获取接收所述目标二维码的目标时间戳数据;
所述可见光接收设备根据所述目标时间戳数据与所述初始时间戳数据之间的目标时间差,以及预设时间差,确定所述目标二维码是否有效,具体为:当所述目标时间差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时间差时,确定所述目标二维码有效;当所述目标时间差大于所述预设时间差时,确定所述目标二维码无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见光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见光接收设备对数字证书进行验证具体包括:所述可见光接收设备将其密码模块内预置的数字证书与获取的数字证书进行比对,若一致,则表明身份合法,否则身份非法。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见光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除了通过其内部设置的密码模块采用自身的私钥将其数字证书和要发送的业务数据信息进行签名,还包括:
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通过录屏设备将其设备操作信息进行录屏后获得初始录屏信息,再通过其内部设置的密码模块采用自身的私钥将初始录屏信息进行签名;
对应地,所述可见光接收设备通过其内部设置的密码模块采用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的公钥对签名信息进行验签后获取数字证书和业务数据信息之后,还包括:
所述可见光接收设备通过其内部设置的密码模块采用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的公钥对签名信息进行验签后获取初始录屏信息;
所述可见光接收设备通过录屏设备将其设备操作信息进行录屏后获得目标录屏信息;当出现异常时,通过查看目标录屏信息和初始录屏信息进行操作审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见光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将签名信息发送至二维码管理平台之前,还包括: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通过其密码模块内预置的哈希算法对签名信息进行哈希计算获得第一哈希值;
对应地,所述可见光发送设备将所述第一哈希值和签名信息一起发送至二维码管理平台;
对应地,所述可见光接收设备在对签名信息进行验签之前,还包括:所述可见光接收设备通过其密码模块内预置的哈希算法对签名信息进行哈希计算获得第二哈希值,将第二哈希值与第一哈希值进行比对,若一致,则表明签名信息可信,否则签名信息不可信;其中,可见光接收设备中的哈希算法和可见光发送设备中的哈希算法是相同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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