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人脸识别的智能安防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10599537.4 | 申请日: | 2021-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2918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2 |
发明(设计)人: | 聂振华;张伟;洪慧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H04N7/18 |
代理公司: | 重庆强大凯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17 | 代理人: | 刘嘉 |
地址: | 401331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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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识别 智能 系统 | ||
本发明涉及智能安防监控技术领域,具体公开了基于人脸识别的智能安防系统,包括设备状态检测模块、监控开启判断模块和视频监控模块,其中:设备状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监控区域的一号灯组和电视机的开闭状态;监控开启判断模块用于若一号灯组和电视机中任意设备的开闭状态为开启,则生成监控关闭指令;若一号灯组和电视机的开闭状态均为关闭,则生成监控开启指令;视频监控模块还用于接收到监控开启指令时,采集监控区域的监控视频;若接收到监控关闭指令,则关闭对监控区域的监控视频采集。采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既能对住所进行安全监控,又能减少对用户日常生活隐私进行监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智能安防监控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基于人脸识别的智能安防系统。
背景技术
家庭智能安防是保障居家安全的有效手段。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通过对住所进行监控,识别出住所出现的异常行为如偷盗、陌生人闯入等情况,并进行智能报警,从而提高住所的安全性。但是住所大多情况下,为住所所属用户居住,监控器长时间开启时,会监控到住所所属用户的日常生活隐私,存在极大地日常生活隐私泄露风险。
为此,如何提供一种既能对住所进行安全监控,又能减少对用户日常生活隐私监控的智能防护系统是迫切需要的。
发明内容
为提供一种既能对住所进行安全监控,又能减少对用户日常生活隐私监控的智能防护系统,本发明提供基于人脸识别的智能安防系统。
本发明基础方案如下:
基于人脸识别的智能安防系统,包括设备状态检测模块、监控开启判断模块和视频监控模块,其中:
设备状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监控区域的一号灯组和电视机的开闭状态;
监控开启判断模块用于若一号灯组和电视机中任意设备的开闭状态为开启,则生成监控关闭指令;若一号灯组和电视机的开闭状态均为关闭,则生成监控开启指令;
视频监控模块还用于接收到监控开启指令时,采集监控区域的监控视频;若接收到监控关闭指令,则关闭对监控区域的监控视频采集。
基础方案的有益效果为:监控区域指客厅、饭厅等,不涉及家庭成员的个人隐私的区域,相对的,非监控区域指卧室、厕所等私密区域。本技术方案通过根据检测到的监控区域中一号灯组和电视机的开闭状态,判断监控区域是否有人,即一号灯组和电视机至少存在一个开启,则表示监控区域有人,不启动视频监控,从而减少对用户日常生活隐私的监控;若一号灯组和电视机均关闭,则表示监控区域没有人,启动视频监控,保障用户住所的安全。
进一步,还包括视频分析模块和安全人员设置模块,其中:
安全人员设置模块用于录入安全人员信息;
视频分析模块用于对监控视频进行图像分析,若分析出监控视频中存在人物信息,则进一步根据录入的安全人员信息对存在的人物信息进行身份识别,若均能识别出人物身份,则生成监控关闭指令。
有益效果:若监控视频中出现的人物信息的身份均为预先录入的安全人员,则自动关闭视频监控,从而减少用户及用户亲朋的日常生活隐私。
进一步,视频分析模块还用于若分析出监控视频中存在人物信息,且进一步根据录入的安全人员信息对存在的人物信息进行身份识别时,存在未能识别出人物身份时,则生成并发起安全隐患提示信息和监控继续打开请求。
有益效果:当用户的住宅同时存在陌生人和用户设置的安全人员时,例如存在水电工人上门维修等情况,此时,生成安全隐患提示信息和监控继续打开请求,让用户知晓此刻有陌生人,存在安全风险,需要继续开启视频监控。
若是新朋友来访的情况,用户也可以在提示安全隐患提示信息和监控继续打开请求时进行拒绝,从而可以关闭视频监控保障用户和其朋友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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