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互联网服务的外包服务交易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10505995.7 | 申请日: | 2021-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3987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4 |
发明(设计)人: | 程东飞;庞晨晨;苏哲青;崔寅鹿;李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人和创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4 | 分类号: | G06Q40/04;G06Q20/06;G06Q20/10;G06Q20/40;G06Q5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30 | 代理人: | 刘艳玲 |
地址: | 101599 北京市密云***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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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互联网 服务 外包 交易系统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互联网服务的外包服务交易系统,包括:需求发布模块用于供第一用户发布互联网服务外包需求信息;服务匹配模块用于供第二用户获取已发布的互联网服务外包需求信息,并向目标互联网服务外包需求对应的第一用户发起对接请求;服务对接模块用于在第一用户接受对接请求后,建立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的交流连接,供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进行线上交流并确认外包服务信息;服务订单模块用于根据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共同确认的外包服务信息生成服务订单;服务交付模块用于供第一用户向第二用户支付服务报酬,以及供第二用户向第一用户交付服务成果。本发明有助于提高互联网服务的外包服务交易的便捷性和可靠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智能交互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服务的外包服务交易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各行各业在进行商业活动时(例如建设企业网站、网络宣传等)都需要依赖于互联网服务。但是,大部分中小型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IT部门或者IT工程师,因此无法完成相关互联网产品开发、APP开发等任务。目前中小型企业在遇到相关的互联网服务需求时,会选择服务外包的方式来完成。但是目前市面上仍没有针对互联网服务的服务交易平台,来实现互联网服务供需双方的对接。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基于互联网服务的外包服务交易系统。
本发明的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本发明示出一种基于互联网服务的外包服务交易系统,包括:需求发布模块、服务匹配模块、服务对接模块、服务订单模块和服务交付模块;其中,
需求发布模块用于供第一用户发布互联网服务外包需求信息;
服务匹配模块用于供第二用户获取已发布的互联网服务外包需求信息,以及供第二用户选择目标互联网服务外包需求,并向目标互联网服务外包需求对应的第一用户发起对接请求;
服务对接模块用于在第一用户接受对接请求后,建立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的交流连接,供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进行线上交流并确认外包服务信息;
服务订单模块用于根据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共同确认的外包服务信息生成服务订单;
服务交付模块用于供第一用户向第二用户支付服务报酬,以及供第二用户向第一用户交付服务成果。
一种实施方式中,互联网服务外包需求信息包括外包类型、服务内容、服务类型、应用类型、服务周期和服务酬劳。
一种实施方式中,外包服务信息包括委托方信息、服务方信息、外包类型、服务内容、服务类型、应用类型、服务周期和服务酬劳。
一种实施方式中,还包括登录模块,
登录模块用于分别对登录交易系统的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进行身份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允许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登录交易系统并访问相应的功能模块。
一种实施方式中,需求发布模块包括资质确认单元和需求信息获取单元;
资质确认单元用于供第一用户填写自身的基本信息,当第一用户的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完成第一用户的资质验证;
需求信息获取单元,用于供完成资质验证的第一用户填写互联网服务外包需求信息,并将互联网服务外包需求信息发布到服务匹配模块。
一种实施方式中,服务匹配模块包括用户验证单元、需求展示单元和请求发起单元;
信息确认单元用于供第二用户填写自身的基础信息,当第二用户的基础信息验证通过后完成第二用户的用户验证;
需求展示单元用于获取并展示由第一用户发布的互联网服务外包需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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