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广告处理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2110483398.9 | 申请日: | 2021-04-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393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28 |
| 发明(设计)人: | 徐林海;王芳芳;陈蓉;高凤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交通大学 |
| 主分类号: | G06F16/957 | 分类号: | G06F16/957;G06F16/958;G06F40/14;G06F9/44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诚辉律师事务所 11430 | 代理人: | 耿慧敏;朱伟军 |
| 地址: | 710049 陕西省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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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广告 处理 方法 | ||
1.一种广告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步骤1,获取iframe广告节点,对所有iframe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并监听用户关注事件,对所述用户关注事件进行节流处理,具体为:在页面加载时自动对页面添加readystatechange监听;当页面加载完成时,获取当前页面所有iframe广告节点,对所有iframe广告节点进行模糊处理并监听用户关注事件,在所有iframe区域添加用户关注事件和失去用户关注事件,鼠标移入移出时,对事件进行节流处理,从最后一次鼠标移入事件开始计时;
步骤2,判定用户是否关注所述iframe区域并进行处理,具体为:根据用户持续时间,比较持续时间与注意力时间,判定用户是否关注此iframe;当持续时间大于注意力时间时,判定结果为是,即确认用户关注事件,进行相应区域的去模糊处理,使得用户可以看到原iframe区域内容;当失去用户关注后,再次对相应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当持续时间小于注意力时间时,判定结果为否,即确认非用户关注事件,不做响应,但仍记录行为时间;
步骤3,修正关注事件判定条件,具体为:在每次行为结束后,均利用行为时间,更新用户关注模型,修正关注事件判定条件;当行为时间大于注意力时间时,对注意力时间进行正反馈调节;若行为时间小于注意力时间一半时,对注意力时间进行负反馈调节;若注意力时间大于行为时间大于注意力时间一半时,对注意力时间进行正反馈调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iframe广告节点包括根据Document的加载状态,获取DOM树中存在的内嵌iframe广告节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去模糊处理包括修改所述区域的样式属性为filter:none。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相应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包括修改所述区域的样式属性为filter:opacity(0.2)blur(10px)。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调节为时间增加或者减少50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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