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大掺量钢渣固废水工生态框混凝土及其配比确定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428093.8 | 申请日: | 2021-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3569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0 |
发明(设计)人: | 樊俊江;王林;於林锋;林龙杰;韩建军;史若昕;孙丹丹;沈贵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宝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8/00 | 分类号: | C04B28/00;C04B18/14 |
代理公司: |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31337 | 代理人: | 周云 |
地址: | 200032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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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掺量 钢渣 水工 生态 混凝土 及其 配比 确定 方法 | ||
1.一种大掺量钢渣固废水工生态框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按每方混凝土中各组分重量计算,包括如下组分:
水泥:205~224份;
粉煤灰:37~74份;
矿粉:37~74份;
钢渣粉:19~74份;
钢渣骨料:683~1194份;
天然砂:395~615份;
碎石:465~703份;
水:160~165份;
外加剂:3.72~4.46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掺量钢渣固废水工生态框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渣粉由钢渣骨料球磨机粗磨后与脱硫石膏进一步精磨得到,其比表面积≥400m2/kg,28d活性指数不低于8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掺量钢渣固废水工生态框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渣骨料为钢厂经初步破碎的钢渣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大于31.5mm,游离CaO含量不大于2%,游离MgO含量不大于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掺量钢渣固废水工生态框混凝土,其特征在于,该大掺量钢渣固废水工生态框混凝土中钢渣固废总质量占比达到27%~47%,压蒸膨胀率小于0.2%。
5.一种权利要求1-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大掺量钢渣固废水工生态框混混凝土的配比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a、对钢渣骨料进行筛分,获取9.5mm以上颗粒、4.75mm~9.5mm之间颗粒以及4.75mm以下颗粒含量;
b、将4.75mm~9.5mm之间的颗粒分为4份,1份计入9.5mm以上颗粒中作为钢渣粗骨料,其余3份计入4.75mm以下颗粒中作为钢渣细骨料;
c、对钢渣细骨料按砂的要求进行标准筛分试验,确定其细度模数和颗粒级配区;
d、计算水工生态框基准混凝土配比中天然砂石骨料的总体积;
e、设定钢渣骨料取代砂石骨料的总体积比例,按钢渣骨料中粗细骨料的相对比例,计算砂和碎石各自被取代的体积比例;
f、根据钢渣细骨料细度模数和颗粒级配对砂石的取代比例进行调整;
g、测定钢渣粉的比表面积和活性,确定钢渣粉取代胶凝材料的方式和掺量;
h、计算钢渣骨料总质量以及被取代后砂石骨料的质量,得到以钢渣固废为重要原材料的水工生态框混凝土配合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配比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f的调整方法如下:
a1、当钢渣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在3.1~3.7范围内或颗粒级配区为I区时,将砂的体积取代比例降为计算比例的1/2,并将降低的取代比例补偿至碎石的体积取代比例中;
b1、当钢渣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大于3.7或颗粒级配区同时不满足I区、Ⅱ区或Ⅲ区要求时,将砂的体积取代比例降为计算比例的1/4,并将降低的取代比例补偿至碎石的体积取代比例中;
c1、当钢渣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小于3.0且颗粒级配区符合Ⅱ区或Ⅲ区要求时,不对砂的体积取代比例进行调整。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配比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中,选择粗骨料筛分试验套具中的4.75mm方孔筛和9.5mm方孔筛对钢渣骨料进行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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