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在显示屏上画线的方法、装置和终端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110335028.0 | 申请日: | 2017-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1008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8 |
发明(设计)人: | 王敏;张庆涛;李保成;申静;李春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83 | 分类号: | G06F3/04883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马萍华 |
地址: | 266555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显示屏 画线 方法 装置 终端设备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在显示屏上画线的方法和装置,方法包括:一个画线对象被擦除编辑生成至少两个画线对象;所述至少两个画线对象都继承被擦除编辑前所述一个画线对象与所述显示屏上其它画线对象之间的显示前后顺序关系,本发明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对画线进行擦除操作后,按照画布中每条画线对象的ID标识去刷新画布重新绘制画线时,可能会出现将本来绘制较早的画线显示到其他较晚绘制的画线上方的现象,导致画线顺序错乱的问题。
本申请为2017年6月8日递交到中国专利局的,申请号为201710426397.4,专利名称为“一种在显示屏上画线的方法、装置和终端设备”的中国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在显示屏上画线的方法、装置和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交互式电子白板在触控设备上作为交互平台已经越来越收到消费者的欢迎,它可以实现无纸化办公或教学,象普通白板或教学黑板一样直接用手指或笔书写,然后将绘制的线条或者形状呈现在屏幕上。
在已有技术中,电子白板通常作为一个画图APP安装在终端里,在启动白板软件后,用户可以在画布中进行画线的绘制,交互式白板绘制画线的原理简单来说是这样的,它首先根据用户输入的触控手势采集触控关键点,然后把触控关键点进行连接,就形成了一个画线路径(Path),对于每一条画线,从检测到手指按下到最终抬起,系统会认为这是一个完整的画线,在形成画线路径的同时,会将画线对应的触控数据进行保存,保存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后续对绘制的画线进行编辑,即如果要对显示屏中某条画线进行编辑,则需要找到该画线对应的触控数据,对其进行修改,再把修改后的触控数据刷新显示。通常来说,为了呈现编辑后的效果,需要刷新显示屏,再把编辑后的触控数据绘制在显示屏上。
在上述技术中,保存触控数据的方式为将每一条画线作为一个画线对象,画线对象是对用户可视的画线的抽象数据结构体,例如在画线对象中可以方便的访问调用以及修改画线的触控数据,相应的,对每一条画线,系统都会为其画线对象分配唯一的ID值作为标识,如图1所示,在画线绘制阶段,按照画线对象的创建顺序,每个画线对象的ID值也在不断递增,在擦除时可能存在原来的一条画线被分割成多条画线的情况,为了实现对分割后的画线能单独进行编辑处理,需要为分割后产生的多个画线分别创建新的画线对象,相应的,每个新的画线对象也会设置一个新的ID值作为标识与其他画线对象区分。
但是,本申请人发现,按照已有技术的这种处理方式会出现如下缺陷,因为对某画线擦除后,已有技术会刷新屏幕,然后按照擦除后每条画线对象的创建顺序(方式是采用ID值的顺序)去绘制画线,因此现有的处理方法可能会存在擦除后打乱了原来的画线顺序的问题,即由于在显示屏上显示画线时因擦除某条画线产生的新的画线对象是新创建的,所以可能会出现擦除后的画线突然显示在原来其他画线上方的问题。举例来说,如果首先使用红色的画笔进行了画线,然后使用了蓝色的画笔画线,若蓝色画线和红色画线有交叉的部分,按照画线的先后顺序,红色画线在底层,蓝色画线在上层,若对红色画线执行了擦除操作,则红色画线被划分成新的画线,在刷新屏幕后,原红色画线被删除,但是其产生多个新的画线会基于其对应的画线对象的ID值绘制在屏幕的最上层,导致变成红色画线在蓝色画线的上方,出现画线顺序错乱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在显示屏上画线的方法、装置和终端设备,解决了按照现有技术中对画线对象进行擦除操作后,按照屏幕中每条画线对象的ID标识去刷新显示界面重新绘制画线时,可能会出现将本来绘制较早的画线显示到其他较晚绘制的画线上方的现象,导致画线顺序错乱的问题。
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在显示屏上画线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一个画线对象被擦除编辑生成至少两个画线对象;
所述至少两个画线对象都继承被擦除编辑前所述一个画线对象与所述显示屏上其它画线对象之间的显示前后顺序关系。
另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在显示屏上画线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335028.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