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支付管理装置、支付管理系统和支付管理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333108.2 | 申请日: | 2021-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6967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1 |
发明(设计)人: | 藤原崇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Q20/24 | 分类号: | G06Q20/24;G06Q4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黄志坚;崔成哲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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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付 管理 装置 系统 方法 | ||
1.一种支付管理装置,其具备:
支付判定部(122),其基于确定了用户(U)在多个截止日期进行支付的协议,每当所述截止日期到来时,判定到所述截止日期为止是否进行了支付;
延迟支付判定部(123),其在到所述截止日期为止未支付的情况下,判定是否进行了所述截止日期过期后的支付;以及
评价决定部(124),其基于所述支付判定部(122)以及所述延迟支付判定部(123)的判定结果,决定所述用户(U)的评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支付管理装置具备:评价存储部(132),其将所述评价决定部(124)所决定的所述评价与所述用户(U)对应起来进行存储;以及
通知控制部(125),其基于所述评价存储部(132)所存储的所述评价,决定与所述截止日期对应地对所述用户(U)进行的通知,
每当所述支付判定部(122)以及所述延迟支付判定部(123)进行判定时,所述评价决定部(124)决定所述评价,并更新所述评价存储部(132)所存储的所述评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付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通知控制部(125)基于所述评价,针对在所述截止日期之前对所述用户(U)进行的所述通知,决定所述通知的执行时期和所述通知的内容中的至少任意一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付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延迟支付判定部(123)分别判定是否在过了所述截止日期后的第1期间内进行了支付、以及是否在过了所述第1期间后的第2期间内进行了支付,
所述评价决定部(124)将在过了所述截止日期后的第1期间内进行了支付时的所述评价设为比在过了所述第1期间后的第2期间内进行了支付时高的评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付管理装置,其中,
在由所述延迟支付判定部(123)判定为在所述第2期间内未进行支付时,所述评价决定部(124)设为比在过了所述第1期间后的第2期间内进行了支付时低的评价。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付管理装置,其中,
在由所述延迟支付判定部(123)判定为进行了所述截止日期过期后的支付的情况下,所述评价决定部(124)将所述评价存储部(132)所存储的评价更新为更低的评价。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付管理装置,其中,
在由所述延迟支付判定部(123)判定为进行了第1截止日期过期后的支付且进行了所述第1截止日期之后的第2截止日期过期后的支付的情况下,所述评价决定部(124)将所述评价存储部(132)所存储的评价更新为更高的评价。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支付管理装置,其中,
对于所述评价决定部(124)对存在被判定为进行了所述截止日期过期后的支付的情况的第1所述用户(U)决定的所述评价,设定有上限,所述上限低于被判定为到全部所述截止日期为止进行了支付的第2所述用户(U)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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