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环吡氟草酮的除草组合物及其应用有效
| 申请号: | 202110317652.8 | 申请日: | 2017-11-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5716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1 |
| 发明(设计)人: | 彭学岗;赵德;金涛;刘娜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清原化合物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43/56 | 分类号: | A01N43/56;A01N37/26;A01N57/14;A01N33/22;A01N47/38;A01N43/653;A01N41/06;A01N43/10;A01N57/16;A01N37/22;A01N43/824;A01N43/84;A01N43/70;A01N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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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266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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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含环吡氟草酮 除草 组合 及其 应用 | ||
1.一种含环吡氟草酮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由除草有效量的活性成分A和活性成分B组成,其中,活性成分A为环吡氟草酮,活性成分B选自以下化合物的一种:tiafenacil、苯嘧磺草胺;
当活性成分B为苯嘧磺草胺时,A和B的重量比为1:20-100:1;
当活性成分B为tiafenacil时,A和B的重量比为1:2-10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含环吡氟草酮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
当活性成分B为苯嘧磺草胺时,A和B的重量比为1:10-80:1;
当活性成分B为tiafenacil时,A和B的重量比为1:5-80: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含环吡氟草酮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
当活性成分B为苯嘧磺草胺时,A和B的重量比为1:5-50:1;
当活性成分B为tiafenacil时,A和B的重量比为5:1-50: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含环吡氟草酮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
当活性成分B为苯嘧磺草胺时,A和B的重量比为5:1-30:1;
当活性成分B为tiafenacil时,A和B的重量比为10:1-30:1。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含环吡氟草酮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中A和B的质量百分含量占总量的1-9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含环吡氟草酮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中A和B的质量百分含量占总量的10-80%。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含环吡氟草酮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中还包括载体和/或表面活性剂。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含环吡氟草酮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的具体制剂为可分散油悬浮剂、水悬浮剂、悬乳剂、可湿性粉剂、乳油、水分散粒剂、水乳剂或微乳剂。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含环吡氟草酮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进一步包括安全剂,其选自双苯噁唑酸、cyprosulfamide、吡唑解草酯、解毒喹、赤霉酸、furilazole、metcamifen中的一种或多种。
10.如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含环吡氟草酮的除草组合物在防治作物中有害杂草播娘蒿上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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