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无人零售终端机的防盗预警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110308899.3 | 申请日: | 2021-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2950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1 |
发明(设计)人: | 尹波;周梓荣;陈云;龚庆祝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便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9/02 | 分类号: | G07F9/02;G07F11/00;G06Q10/08;G06Q30/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11399 | 代理人: | 田春龙 |
地址: | 528000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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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无人 零售 终端机 防盗 预警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无人零售终端机的防盗预警方法,包括:获取无人零售终端机的库损信息以及交易订单信息;将库损信息与交易订单信息进行对比;当库损信息是否与交易订单信息存在出入时,请求调取无人零售终端机出货口处的监测视频;根据监测视频进行核实,并获得核实结果;当核实结果为商品被取走,则针对取走商品的客户进行提醒;若在预设时间内未进行处理,则在无人零售终端机的监控视频中针对客户进行锁定,并启动防盗预警;当核实结果为商品未被取走,则针对无人零售终端机进行后台提醒。本发明提出一种用于无人零售终端机的防盗预警方法,无需人工在后台监视就能够进行防盗预警,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商品被盗状况,进而减少商家的经济损失。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无人零售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无人零售终端机的防盗预警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信息技术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以及支付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为无人零售终端机的出现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无人零售终端机的发展。无人零售终端机的出现避免了服务人员的工资支出,有效节约了商家的成本投入,进而提升了商家的经济效益,同时还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目前,无人零售终端机在使用过程中往往是依赖后台人工监视发现有人盗取商品,这不仅容易出现商品被盗发现不及时,而且还容易出现忽略现象,从而给商家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本发明提出一种用于无人零售终端机的防盗预警方法,无需人工在后台监视就能够进行防盗预警,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商品被盗状况,进而减少商家的经济损失。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无人零售终端机的防盗预警方法,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无人零售终端机的防盗预警方法,包括:
获取无人零售终端机的库损信息以及交易订单信息;
将所述库损信息与所述交易订单信息进行对比,判断所述库损信息是否与所述交易订单信息存在出入;
当所述库损信息是否与所述交易订单信息存在出入时,请求调取所述无人零售终端机出货口处的监测视频;
根据所述监测视频进行核实,并获得核实结果;
当核实结果为商品被取走,则针对取走商品的客户进行提醒,若在预设时间内未进行处理,则在所述无人零售终端机的监控视频中针对所述客户进行锁定,并启动防盗预警;
当核实结果为商品未被取走,则针对所述无人零售终端机进行后台提醒。
进一步地,所述无人零售终端机的库损信息是通过所述无人零售终端机中备货腔内的重力感应装置获得的,所述重力感应装置感应到的数据还用于进行补货提醒。
进一步地,所述针对所述无人零售终端机进行后台提醒之后,在当所述无人零售终端机出货口处的商品被取走时,针对取走商品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当所述人员为非工作人员时,在所述无人零售终端机上进行支付订单生成,并提醒所述人员进行支付,若在预设时间内未进行支付处理,则针对所述人员进行锁定,并启动防盗预警;当所述人员为工作人员时,在所述无人零售终端机上生成工作人员操作提示。
进一步地,在所述无人零售终端机的监控视频中针对所述客户进行锁定,包括:
确定所述商品被取走的时间;
根据所述时间在所述无人零售终端机的监控视频中进行调取,获得目标视频;
在所述目标视频中锁定所述客户;
针对所述目标视频中的客户进行图像提取以及客户外貌信息提取,获得客户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针对取走商品的客户进行提醒时,通过播放语音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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