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人车互动的汽车灯光律动控制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301221.2 | 申请日: | 2021-03-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5993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15 |
| 发明(设计)人: | 闫霍彤;王子军;李志刚;滕云鹏;王磊;金平;贾梦池;袁帅;朱丽媛;盛红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Q1/00 | 分类号: | B60Q1/00;B60Q3/80 |
| 代理公司: | 长春吉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2201 | 代理人: | 刘程程 |
| 地址: | 130012 吉林省长春市***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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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互动 汽车 灯光 律动 控制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人车互动的汽车灯光律动控制方法,当车身控制器向车辆灯具发出解锁或闭锁律动信号后,灯具微控制单元通过律动防误触发机制对律动信号进行有效性判断,当判断律动信号有效后,进入律动激发机制,并对律动动作执行条件进行判断,若满足律动执行条件,灯具则终止当前工作状态,开始通过对应的灯具律动动作策略执行律动执行动作,直到律动动作执行结束,律动动作执行过程中,若触发律动中断触发机制,则律动动作执行过程结束。本发明以电子控制为基础,提供了通过外界控制器输入的不同信号对灯光律动控制过程的核心策略,实现车上各功能灯具的不同点亮效果,提升人车互动体验。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汽车灯光控制技术领域,尤其适用于人车互动方面,具体涉及一种用于人车互动的汽车灯光律动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作为汽车车身上必不可少的部件,汽车灯具从最开始用于基础照明,到后来影响车辆的外观造型,其一直占据着车身设计领域的重要位置。
传统的汽车灯具使用过程中,仅做简单的信号输入即可控制灯具的输出状态,例如:对包括照明灯和信号灯在内的功能灯具的通电或断电即可实现功能灯的点亮或熄灭控制。
随着汽车的智能化发展,人们希望与车辆之间实现更多的互动体验,以提升车辆的智能效果及操作感,其中,存在多种律动形式的汽车灯光就成为人车互动过程中具有较高体验感的互动方式。
现有的汽车灯光律动控制方案中,多为汽车灯光律动的信号采集或转换方案,例如:专利CN106332393B一种音乐灯光律动系统及方法;或者,是在执行灯光律动过程中,各灯具的具体律动形式设计,以实现通过不同的律动形式向外传递相应的视觉信号,例如:专利CN111409543A一种车辆解锁、闭锁时灯光律动方法,以及专利CN105235615B一种乘用车后尾灯及乘用车后尾灯灯光律动控制方法。
上述现有技术均为车辆灯光单方面向外输出律动信号,而缺少外界的控制输入,从而降低了用户人车互动过程的参与度,影响人车互动体验。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人车互动的汽车灯光律动控制方法,本发明以电子控制为基础,提供了通过外界控制器输入的不同信号对灯光律动控制过程的核心策略,实现车上各功能灯具的不同点亮效果,提升人车互动体验。结合说明书附图,本发明所述汽车灯光律动控制方法具体如下:
一种用于人车互动的汽车灯光律动控制方法,当车身控制器向车辆灯具发出解锁或闭锁律动信号后,灯具微控制单元通过律动防误触发机制对律动信号进行有效性判断,当判断律动信号有效后,进入律动激发机制,并对律动动作执行条件进行判断,若满足律动执行条件,灯具则终止当前工作状态,开始通过对应的灯具律动动作策略执行律动执行动作,直到律动动作执行结束。
进一步地,所述车辆灯具包括:外部灯具和内部灯具;
进一步地,所述车身控制器通过总线通讯或硬线通讯的方式向车辆灯具发出解锁或闭锁律动信号。
更进一步地,所述总线通讯采用CAN总线通讯或LIN总线通讯。
进一步地,所述律动防误触发机制包括:灯具微控制单元根据不同的通讯方式设定的通信协议,或通过包括对目标信号有效判断机制、对非目标信号抗扰机制或软件防错机制在内的软件检测策略。
进一步地,灯具微控制单元对律动执行条件的有效性判断过程为:灯具微控制单元对包括:律动信号类型、律动信号发出时间、实现相应律动动作的车辆灯具是否供电以及实现相应律动动作的车辆灯具供电时间在内的律动执行参数进行检测和判断,若所述律动执行参数中所有参数均符合预设的律动执行条件,则判断律动执行条件有效,反之,若所述律动执行参数中有任意一项参数不符合预设的律动执行条件,则判断律动执行条件无效。
进一步地,灯具则终止当前工作状态过程中,所述当前工作状态为灯具功能正常熄灭状态、灯具功能常亮状态或灯具功能律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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