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卸线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297975.5 | 申请日: | 2021-03-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4876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3 |
| 发明(设计)人: | 瞿福水;张宝;刘聪;汪青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5H54/78 | 分类号: | B65H54/78 |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袁忠卫 |
| 地址: | 315034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线装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卸线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个以上支架,支架沿收线栏的周向间隔分布;设置在支架上的升降机构,升降机构能够相对支架上下移动;设置在升降机构上而跟随升降机构上下移动的挡线机构,挡线机构包括挡杆和气缸,所述挡杆插设在气缸内,能够相对气缸伸出和收回。本发明控制挡线机构中各挡杆间隔伸出,在挡杆收集一定圈数的金属线后,因每圈金属线在档杆上的受力不均,因此,在挡杆处金属线排布密集,而其他部分则呈花瓣一样散开,在撒线后,金属线呈花瓣状,铺设面积大,当各挡板间隔伸出时,能够实现各方位的花瓣,从而实现了紧密的收线效果。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卸线装置。
背景技术
金属线材生产由制备线坯和拉制线材两步组成,其中拉制线材通常采用倒立式拉丝机进行拉制,拉拔后线材缠绕在收线卷筒上,在线材的自重下,直接落至收线卷筒下部的收线栏中。收线栏分为主动式和被动式两种,主动式收线栏由电机带动,收线栏的转速和收线卷筒的转速一致,线材落入收线栏随着收线栏一起转动,线材在收线栏上转动,由内到外、由低到高,收出的线材盘错落有致,方便与收线卷筒的放线作业。被动式收线栏没有电机带动,放置在收线卷筒正下方,位置固定,不随收线卷筒转动。被动式收线栏和主动式收线栏相比,设备成本低,操作方便,但在缷线时存在散乱、蓬松、排线不紧密,线与线之间的间隙过大等问题,每个收线栏最多收线350~500kg,导致收线栏利用率低、成本上升,已无法满足下游企业大批量连续化生产的需求。为了实现收线的紧密,提高收线的效率,开发了与收线栏配合能够实现梅花撒线的卸线机,位于收线栏上的线具有梅花式的样式,该卸线方式能够实现收线紧密、增大收线量的效果。
如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CN200920153189.2(公告号为CN201567114U)公开了一种侧进线的倒立式梅花撒线卸线机,其包括倒立式的收线卷筒,压线辊,圆形集线盘,收线卷筒上端的齿圈和换向齿轮,收线卷筒下部的手轮和接线臂,圆形集线盘偏置于收线卷筒的垂直下方,其中心放置线盘内径骨架。该方案中圆形集线盘(相当于收线栏)偏置于收线卷筒的垂直下方,与收线卷筒作同向且彼此间有一微小转差的转动,钢丝每下落一圈后的偏差便产生一个位差,钢丝连续不断的下落、错位形成了梅花撒线。首先,该梅花式撒线是通过圆形集线盘与收线卷筒的偏置以及两者的转差获得,该设计复杂,且难以操控;其次,收线卷筒为主动式,对生产场地要求较高,生产成本高,因此,该梅花撒线卸线机的使用存在局限性。
如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CN201620291039.8(公告号为CN205471985U)公开了一种同心差动梅花排线装置,包括成圈鼓轮、收线篮框、电机、主轴、56齿同步轮、57齿同步轮、81齿同步轮、82齿同步轮和上同步带、下同步带,其中,主轴的上端连接电机的输出端,主轴的下端连接82齿同步轮,82齿同步轮和成圈鼓轮固定连接,且通过下同步带驱动57齿同步轮;81齿同步轮和主轴同轴并且固定在主轴轴体上,81齿同步轮通过上同步带驱动56齿同步轮,所述56齿同步轮和57齿同步轮之间通过副轴连接。该方案中利用行星轮系齿差传动的原理,实现了成圈鼓轮的微动,带动安装在成圈鼓轮上的倾斜排线杆进行偏心转动,使从成圈鼓轮下滑的导线沿倾斜排线杆落入成圈篮框成梅花状排列,从而实现无需独立动力源差动梅花排线,但设计结构复杂,使用受到限制。
因此,针对现有的卸线装置需要进一步改进。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实现梅花撒线增加收线量的卸线装置。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卸线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至少两个以上,沿收线栏的周向间隔分布;
升降机构,设置在支架上,且能够相对支架上下移动;
挡线机构,设置在升降机构上而跟随升降机构上下移动;所述挡线机构包括挡杆和气缸,所述挡杆插设在气缸内且能够相对气缸伸出和收回。
升降机构的设置多种,作为优选,所述升降机构包括丝杆,竖向设置在支架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29797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