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物品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和可读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110269919.0 | 申请日: | 2021-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1265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13 |
发明(设计)人: | 邓练兵;方家钦;陈小满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大横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9/27 | 分类号: | G07C9/27;G06Q50/16;G06K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9 | 代理人: | 莎日娜 |
地址: | 519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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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物品 处理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可读 存储 介质 | ||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物品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和可读存储介质,所述方法包括:当待通行的物品与当前门禁设备的距离在预设的识别距离范围时,接收所述门禁设备识别的所述物品的电子标签信息;获取所述物品的条码信息,并接收安装在所述当前门禁设备预设距离范围内的至少一个监控终端设备采集的物品图像信息;根据所述电子标签信息,所述条码信息和所述物品图像信息确定所述物品的门禁权限信息;若所述门禁权限信息包含针对所述当前门禁设备的门禁权限,则向所述门禁管理系统发送通行指示信号,以使所述门禁管理系统控制所述当前门禁设备开放门禁。根据本发明实施例,在保证物品审批效率的同时,提高了物品识别的准确程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物品处理方法、一种物品处理装置、一种电子设备和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传统的物业管理方案中,例如园区中的物品管理,当具体的物品要离开或者进入园区时,需要物品所属企业用户向园区物业管理方面进行审批申请,审批结果采用物品清单和物品通行单等常规的纸质审批单的形式,物业管理人员通过查验审批单确定是否对相应的物品进行放行。这种方式极大地增加了用户的审批手续,同时,由于物业管理人员并非专业人员,对于物品的查验容易出现错漏,由此可能会留下隐患,且这种物品管理方式,物品审批的效率低,物品识别准确率低,并不适应用于当前智慧化的物业管理,尤其是园区物品管理。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以便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一种物品处理方法和相应的一种物品处理装置、一种电子设备以及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物品处理方法,应用于物品管理系统,所述物品管理系统与门禁管理系统通信,所述物品管理系统与监控终端设备通信,所述门禁管理系统与多个门禁设备通信,所述方法包括:
当待通行的物品与当前门禁设备的距离在预设的识别距离范围时,接收所述门禁设备识别的所述物品的电子标签信息;
获取所述物品的条码信息,并接收安装在所述当前门禁设备预设距离范围内的至少一个监控终端设备采集的物品图像信息;
根据所述电子标签信息,所述条码信息和所述物品图像信息确定所述物品的门禁权限信息;
若所述门禁权限信息包含针对所述当前门禁设备的门禁权限,则向所述门禁管理系统发送通行指示信号,以使所述门禁管理系统控制所述当前门禁设备开放门禁。
可选地,所述根据所述电子标签信息,所述条码信息和所述物品图像信息确定所述物品的门禁权限信息,包括:
分别基于所述电子标签信息、所述条码信息和所述物品图像信息验证所述物品是否为在先审批物品;
若所述物品为在先审批物品,则获取与所述电子标签信息或所述条码信息对应的所述物品的门禁权限信息。
可选地,所述分别基于所述电子标签信息、所述条码信息和所述物品图像信息验证所述物品是否为在先审批物品,包括:
查找与所述电子标签信息对应的所述物品的审批信息;
若所述审批信息中包含审批通过信息,则验证所述物品为在先审批物品。
可选地,所述分别基于所述电子标签信息、所述条码信息和所述物品图像信息验证所述物品是否为在先审批物品,包括:
从所述条码信息中读取所述物品的标识信息和审批信息,并对所述标识信息和所述审批信息进行校验;
若校验通过,则验证所述物品为在先审批物品。
可选地,所述分别基于所述电子标签信息、所述条码信息和所述物品图像信息验证所述物品是否为在先审批物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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