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垃圾清理辅助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263806.X | 申请日: | 2021-03-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1955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5 |
| 发明(设计)人: | 赵小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小民 |
| 主分类号: | B02C4/08 | 分类号: | B02C4/08;B02C23/16;B01D47/0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30015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建筑 施工现场 垃圾 清理 辅助 装置 |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垃圾清理辅助装置。所述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垃圾清理辅助装置包括:方形清理箱;两个横向转动杆,两个横向转动杆均转动安装在方形清理箱内,所述横向转动杆的一端延伸至方形清理箱外;多个碾碎齿牙,多个碾碎齿牙分别固定安装在两个横向转动杆上;驱动电机一,所述驱动电机一设置在方形清理箱的一侧,所述驱动电机一的输出轴与对应的横向转动杆固定连接;两个圆形齿轮,两个圆形齿轮分别固定套设在两个横向转动杆上。本发明提供的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垃圾清理辅助装置具有使用方便,能够简单有效的对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对建筑垃圾中的金属资源回收利用,操作起来简单便捷的优点。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建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垃圾清理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得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以500-600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然而,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但是,现有技术中,由于传统的建筑垃圾清理通常是采用将垃圾堆放在一起,后期使用铲车对其一次性清理,然而,工地之中会存着一些角落,不便于铲车经过,垃圾太多不便于不易于施工人员操作,且建筑垃圾中会含有一些钢筋可进行回头的资源,直接扔出浪费资源。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的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垃圾清理辅助装置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使用方便,能够简单有效的对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对建筑垃圾中的金属资源回收利用,操作起来简单便捷的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垃圾清理辅助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垃圾清理辅助装置包括:方形清理箱;两个横向转动杆,两个横向转动杆均转动安装在方形清理箱内,所述横向转动杆的一端延伸至方形清理箱外;多个碾碎齿牙,多个碾碎齿牙分别固定安装在两个横向转动杆上;驱动电机一,所述驱动电机一设置在方形清理箱的一侧,所述驱动电机一的输出轴与对应的横向转动杆固定连接;两个圆形齿轮,两个圆形齿轮分别固定套设在两个横向转动杆上,两个圆形齿轮啮合;弧形推手把,所述弧形推手把固定安装在方形清理箱的一侧;锥形收纳斗,所述锥形收纳斗设置在方形清理箱内;竖行转动柱,所述竖行转动柱转动安装在锥形收纳斗内,所述竖行转动柱的底端延伸至方形清理箱外;驱动电机二,所述驱动电机二固定安装在方形清理箱的底部;锥形齿轮一,所述锥形齿轮一固定安装在驱动电机二的输出轴上;锥形齿轮二,所述锥形齿轮二固定套设在竖行转动柱上,所述锥形齿轮二与锥形齿轮一啮合;电磁铁,所述电磁铁固定安装在方形清理箱的底部;圆凹型连接块,所述圆凹型连接块转动安装在竖行转动柱的底端;长条形导线,所述长条形导线电性连接在电磁铁上,所述长条形导线远离电磁铁的一端电性连接在圆凹型连接块上;拱桥形顶板,所述拱桥形顶板转动套设在竖行转动柱上,所述拱桥形顶板的两侧分别与方形清理箱的两侧内壁固定连接;四个垂直型转动杆,四个垂直型转动杆均转动安装在拱桥形顶板上;四个驱动电机三,四个驱动电机三均固定安装在方形清理箱的底部内壁上,所述驱动电机三的输出轴与对应的垂直型转动杆的底端固定连接;四个L型驱动块,四个L型驱动块分别固定套设在四个垂直型转动杆上;四个第一堵板,四个第一堵板分别固定安装在四个L型驱动块上,所述第一堵板的顶部与锥形收纳斗的底部相接触。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方案,所述锥形收纳斗的底部开设有四个第一出料口,所述第一出料口与对应的第一堵板相适配,所述锥形收纳斗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四个L型支撑块,所述L型支撑块与对应的第一堵板相接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赵小民,未经赵小民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263806.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