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玻璃纤维生产用矿粉的生产设备及生产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245704.5 | 申请日: | 2021-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1965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5 |
发明(设计)人: | 邱智刚;陈恩;沈国强;朱月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桐乡磊石微粉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2C21/00 | 分类号: | B02C21/00;B03C1/18;B02C23/18;B08B1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名华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53 | 代理人: | 李冬梅 |
地址: | 3145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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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玻璃纤维 生产 用矿粉 设备 方法 | ||
1.一种玻璃纤维生产用矿粉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产方法包括:对预设比例的原矿石依次进行n次破碎,n为大于2的正整数,每相邻两次破碎之间进行至少一次均化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预设比例的原矿石依次进行n次破碎,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次破碎,对预设比例的原矿石进行初级破碎,收集颗粒度≤10cm的初级石料,并进行预均化处理;
第二次破碎,对所述初级石料进行第二次破碎,收集颗粒度≤5cm的二级石料,并进行第二次均化处理;
第三次破碎,对所述二级石料进行第三次均化后,进行研磨处理,收集颗粒度为325目≤1%的矿粉;
均化存储,对所述矿粉进行第四次均化,并进行除尘处理后,入仓存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收集所述初级石料、所述二级石料、所述矿粉之前,均进行至少一次除铁、除尘处理。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初级破碎采用颚式破碎机,所述第二次破碎采用圆锥破碎机,所述第三次破碎采用磨碎机。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初级破碎所采用破碎装置的破碎能力为80~160t/h、功率为55kw,所述第二次破碎所采用破碎装置的破碎能力为100~240t/h、功率为220kw,所述研磨所采用装置的粉磨能力为10~16t/h、压差为1.5~6.0kpa。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所述均化处理的均化时长为30~90min。
7.一种玻璃纤维生产用矿粉的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生产设备用于实现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生产方法。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生产设备包括依次连通设置的第一破碎机(11)、第二破碎机(12)、磨碎机(13)、收集器(23)和成品仓(25),还包括设置在第一破碎机(11)与所述第二破碎机(12)之间的预均化库(21)、位于所述第二破碎机(12)与所述磨碎机(13)之间的碎石仓(22)、位于所述碎石仓(22)与所述磨碎机(13)之间的加料机(31)、位于所述收集器(23)与所述成品仓(25)之间的均化仓(24)。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破碎机(11)与所述预均化库(21)之间、所述预均化库(21)与所述第二破碎机(12)之间、所述第二破碎机(12)与所述碎石仓(22)之间、所述碎石仓(22)与所述加料机(31)之间均通过皮带输送机(32)相连通,且所述皮带输送机(32)上方设置有除铁器(33)。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破碎机(11)上方、所述预均化库(21)上方、所述第二破碎机(12)上方、所述碎石仓(22)上方、所述收集器(23)上方、所述均化仓(24)上方和所述成品仓(25)上方均设置有收尘器(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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