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停车收费方法、设备及存储介质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241062.1 | 申请日: | 2021-03-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6756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07 |
| 发明(设计)人: | 肖资;谢鹏;吴华忠;李雷;刘璋勇;胡中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宝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7B15/02 | 分类号: | G07B1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张娜;黄健 |
| 地址: | 215333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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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停车 收费 方法 设备 存储 介质 | ||
1.一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移动收费设备发送的目标车辆的停车信息,以及所述目标车辆停车时和驶离时车辆上人员的标识;
根据所述停车信息确定所述目标车辆的停车费用;
根据所述目标车辆停车时和驶离时车辆上人员的标识,确定待收费人员;
在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将所述停车费用发送至所述待收费人员,所述停车费用用于指示所述待收费人员根据所述停车费用进行停车缴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车辆停车时和驶离时车辆上人员的标识包括驾驶员的标识;
所述根据所述目标车辆停车时和驶离时车辆上人员的标识,确定待收费人员,包括:
根据所述目标车辆停车时和驶离时所述驾驶员的标识,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停车时和驶离时所述目标车辆上驾驶员是否为同一人;
若所述目标车辆停车时和驶离时所述目标车辆上驾驶员不为同一人,则根据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所述驾驶员的标识,确定所述待收费人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车辆上人员的标识还包括除驾驶员外剩余的乘车人员的标识;
所述根据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所述驾驶员的标识,确定所述待收费人员,包括:
根据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所述驾驶员的标识,以及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所述乘车人员的标识,判断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的驾驶员是否为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乘车人员中一员;
根据判断结果,确定所述待收费人员。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判断结果,确定所述待收费人员,包括:
若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的驾驶员为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乘车人员中一员,则将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的驾驶员作为所述待收费人员;
若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的驾驶员不为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乘车人员中一员,则判断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的驾驶员是否为代驾人员,若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的驾驶员不为所述代驾人员,则将所述目标车辆驶离时的驾驶员作为所述待收费人员。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将所述停车费用发送至所述待收费人员之前,还包括:
获取所述待收费人员的历史缴费记录;
根据所述历史缴费记录,确定所述待收费人员缴费失败的次数是否达到预设次数阈值;
所述将所述停车费用发送至所述待收费人员,包括:
若所述待收费人员缴费失败的次数未达到所述预设次数阈值,则将所述停车费用发送至所述待收费人员。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车信息包括所述目标车辆的车辆标识对应的进入停车区域的时刻,以及所述车辆标识对应的驶离所述停车区域的时刻;
所述根据所述停车信息确定所述目标车辆的停车费用,包括:
根据所述车辆标识对应的进入所述停车区域的时刻,以及所述车辆标识对应的驶离所述停车区域的时刻,确定所述目标车辆的停车时长;
根据所述停车时长,确定所述目标车辆的停车费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接收所述目标车辆上的人员发送的充电请求,所述充电请求携带待充电量;
根据所述充电请求,检测所述移动收费设备的剩余电量是否达到所述待充电量;
若所述移动收费设备的剩余电量达到所述待充电量,则发送充电指令至所述移动收费设备,所述充电指令用于指示所述移动收费设备根据所述待充电量为所述目标车辆充电。
8.一种停车收费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处理器;
存储器;以及
计算机程序;
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且被配置为由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用于执行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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