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建筑综合照明远程监控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232528.1 | 申请日: | 2021-03-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1530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2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凡;林静娴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市邑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B47/20 | 分类号: | H05B47/2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825 | 代理人: | 田江飞 |
地址: | 361008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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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建筑 综合 照明 远程 监控 系统 | ||
1.智能建筑综合照明远程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系统由定义单元、区分单元、归纳单元以及合并单元组成,通过定义单元将智能建筑中的所有照明设备按照工作地方的不同进行属性定义;然后通过区分单元将不同属性的照明设备分别整合成为集合;接着通过归纳单元对每一个照明设备集合进行定义,并存入监控系统;最终,依据各集合属性的优先级进行合并与排序,按照金字塔分布的规则,将数量最多的集合放置在金字塔的最下层,而数量最少的集合放置在金字塔的最上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建筑综合照明远程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义单元根据在不同位置上使用的照明灯具,对其属性进行定义,将其划分为非活动室灯具、必要空间灯具、小型活动室灯具、大型活动室灯具以及露天灯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建筑综合照明远程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活动室灯具为走廊顶部照明设备、楼道指示设备以及走廊墙壁的照明指示设备。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建筑综合照明远程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必要空间灯具为卫生间照明设备。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建筑综合照明远程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小型活动室灯具为办公室照明设备、公寓照明设备以及商铺照明设备。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建筑综合照明远程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型活动室灯具为商场照明设备、电影院照明设备、超市照明设备以及停车场照明设备。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建筑综合照明远程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露天灯具为安装在室外的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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