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民生公共服务平台在审
申请号: | 202110222122.5 | 申请日: | 2021-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3432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5 |
发明(设计)人: | 彭伟群;曹小伍;曹景溢;雷铭杰;方梓馨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翔毅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26 | 分类号: | G06Q50/26;G16H40/20;G16H50/20;G16H10/00;G06Q50/20;G06Q5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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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11215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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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人工智能 民生 公共 服务 平台 | ||
1.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民生公共服务平台,包括服务项目模块(1)和民生公共服务模块(25),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项目模块(1)包括医疗健康模块(2)、公共卫生模块(3)、教育文化模块(4)、交通旅游模块(5)、社会保障模块(6)、优化公共资源模块(7)和提升民生服务能力模块(8),且所述医疗健康模块(2)包括大数据分析宣传模块(9)、治疗过程模块(10)和提供治疗方案模块(11),所述公共卫生模块(3)包括医疗数据结构化模块(12)、医疗数据标准化模块(13)、构建智能模型模块(14)和落实应用模块(15),且所述医疗数据结构化模块(12)、医疗数据标准化模块(13)的输出端均和构建智能模型模块(14)的输入端相连接,所述构建智能模型模块(14)的输出端和落实应用模块(15)的输入端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民生公共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教育文化模块(4)包括批改作业模块(16)、试卷判定模块(17)、基础知识讲解模块(18)和人机交互模块(19)。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民生公共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旅游模块(5)包括智慧停车模块(20)和AI导航模块(2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民生公共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社会保障模块(6)包括失业人群模块(22)、大数据算法模块(23)和增加就业机会模块(24),且所述失业人群模块(22)的输出端和大数据算法模块(23)的输入端相连接,所述大数据算法模块(23)的输出端和增加就业机会模块(24)的输入端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民生公共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民生公共服务模块(25)包括基础公共服务模块(26)、经济公共服务模块(27)、公安公共服务模块(28)和社会公共服务模块(29)。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民生公共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经济公共服务模块(27)包括科技推广模块(30)、咨询服务模块(31)和政策性信贷模块(32)。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民生公共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公安公共服务模块(28)包括军队服务模块(33)、警察服务模块(34)和消防服务模块(35)。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民生公共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社会公共服务模块(29)包括公办教育服务模块(36)、公办医疗服务模块(37)和公办社会福利模块(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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