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5G通讯网络的智能安防反违章管控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206216.3 | 申请日: | 2021-02-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5684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3 |
| 发明(设计)人: | 陈国军;高玉杰;陈亮;田树鹏;赵日忠;崔成义;李军虎;刘志伟;乔燕雄;唐爱娣;江少容;赵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中质安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5B19/042 | 分类号: | G05B19/042;G08G1/08;G08G1/017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圳博友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600 | 代理人: | 王玲玲 |
| 地址: | 010000 内蒙古自治***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通讯 网络 智能 防反 违章 系统 | ||
1.一种基于5G通讯网络的智能安防反违章管控系统,包括摄像模块、信号传输模块、车辆信号模块、信号灯模块、车辆密度模块、自动控制模块、时间调节模块、检测分析模块、结果输出模块、人员审核模块、结果发送模块和对应处理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模块与信号传输模块相连接,所述信号传输模块与车辆信号模块、信号灯模块、车辆密度模块、自动控制模块和时间调节模块相连接,所述车辆信号模块、信号灯模块、车辆密度模块、自动控制模块和时间调节模块均与检测分析模块相连接,所述检测分析模块与结果输出模块相连接,所述结果输出模块与人员审核模块相连接,所述人员审核模块与结果发送模块相连接,所述结果发送模块与对应处理模块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5G通讯网络的智能安防反违章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控制模块包括对比信息输入单元、车辆密度输入单元、对比结果反馈单元和结果输出单元,所述对比信息输入单元与车辆密度输入单元相连接,车辆密度输入单元与对比结果反馈单元相连接,对比结果反馈单元与结果输出单元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5G通讯网络的智能安防反违章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分析模块包括违章信号提取单元、违章信号分析单元、违章信号确认单元和照片存储单元,违章信号提取单元与违章信号分析单元相连接,违章信号分析单元与违章信号确认单元相连接,违章信号确认单元与照片存储单元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5G通讯网络的智能安防反违章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员审核模块包括照片提取单元、人员分析单元、审核未通过单元、审核通过单元和违章取消单元,照片提取单元与人员分析单元相连接,人员分析单元与审核未通过单元和审核通过单元相连接,审核未通过单元与违章取消单元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5G通讯网络的智能安防反违章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果发送模块包括APP发送单元、短信发送单元、邮件发送单元和电话提醒单元。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5G通讯网络的智能安防反违章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调节模块包括时间调长模块和时间调短模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5G通讯网络的智能安防反违章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信号模块与信号灯模块相连接,信号灯模块与车辆密度模块相连接,车辆密度模块与自动控制模块相连接,自动控制模块与时间调节模块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5G通讯网络的智能安防反违章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APP发送单元与短信发送单元相连接,短信发送单元与邮件发送单元相连接,邮件发送单元与电话提醒单元相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中质安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中质安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206216.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