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货物配送系统及配送方法,货物转运机构及货物转运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110184976.9 | 申请日: | 2021-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0322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20 |
发明(设计)人: | 冯春雨;陈思瀚;崔鹏;蔡剑成;钟岳;龚玉帅;毛一年;张钦;王欣;盛传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二郎神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47/90 | 分类号: | B65G47/90;G06Q10/08;B64F1/00;B65G63/00;B60P3/00;B64C39/02;B65G47/91;G06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创嘉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曾尧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朝阳区利***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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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货物 配送 系统 方法 转运 机构 | ||
1.一种货物配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在楼宇外运行的无人机、设置于所述楼宇外的无人机起降平台、设置于所述楼宇内的货物传输通道和货物转运机构(1)以及用于在所述楼宇内运行的无人车(2);
所述无人机用于将货物(3)配送至所述无人机起降平台,或者从所述无人机起降平台接收待配送的货物(3);
所述无人机起降平台用于供所述无人机起飞和降落,并接收所述无人机配送来的货物(3),或者向所述无人机挂载所述待配送的货物(3);
所述货物传输通道连接于所述无人机起降平台和所述货物转运机构(1)之间,并用于在所述无人机起降平台和所述货物转运机构(1)之间传输所述货物(3);
所述货物转运机构(1)用于将所述货物(3)由所述货物传输通道转移到所述无人车(2)内,或者将所述货物(3)由所述无人车(2)内转移到所述货物传输通道;
所述无人车(2)用于将所述货物(3)转送至指定的房间门口或室内,或者由指定的房间门口或室内获取货物(3)并转送至所述货物转运机构(1);
其中,所述货物转运机构(1)包括:
置货台(12)、检测装置(13)、机械手(11)、门(17)、以及控制器(14);
所述置货台(12)用于放置货物(3);
所述门(17)与控制器(14)电连接,所述门可运动地连接于所述楼宇的墙体并具有打开位置和关闭位置,所述机械手(11)和所述置货台(12)位于所述门(17)的一侧的第一空间内;
所述检测装置(13)与控制器(14)电连接,用于检测置货台(12)、位于所述门的另一侧的第二空间内的所述无人车(2)的货仓(21)或者所述货仓(21)中的货物(3)的位姿信息;
所述控制器(14)用于,根据所述位姿信息控制所述机械手(11)从所述无人车(2)的货仓(21)中抓取货物(3)并放置在所述置货台(12)上,或者将所述置货台(12)上的货物(3)放置在所述无人车(2)的货仓(21)中,其中,所述机械手(11)与所述控制器(14)电连接;
所述机械手(11)包括基座(111)和机械手主体(112),所述机械手主体(112)包括搬运机构(113)和可沿第一方向伸缩的伸缩机构(114),所述搬运机构(113)包括搬运基体(115)和搬运装置(116),所述搬运装置(116)沿第二方向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搬运基体(115),所述搬运基体(115)连接在所述伸缩机构(114)的伸缩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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