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文本标注方法及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110060882.0 | 申请日: | 2021-01-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6088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9-05 |
| 发明(设计)人: | 郏昕;阳任科;王波;赵丹;叶田田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16/35 | 分类号: | G06F16/35 |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孟维娜;马敬 |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文本 标注 方法 装置 | ||
1.一种文本标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确定待标注文本中各个文本片段所描述内容的类型,作为内容类型;
根据每一文本片段对应的内容类型以及预设的对应关系,确定每一文本片段中待进行情感标注的对象的类型,作为对象类型,其中,所述预设的对应关系为:各个内容类型与各个对象类型之间的对应关系;
针对每一文本片段,从该文本片段包含的对象中,确定类型为该文本片段对应的对象类型的待标注对象,基于该文本片段对所述待标注对象进行情感识别,并根据情感识别结果,在该文本片段中标注所述待标注对象的情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待标注文本中各个文本片段所描述内容的类型,包括:
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待标注文本中每一文本片段所描述内容的内容类型:
当文本片段中包含表征对白内容片段开始的开始字符时,判断所述文本片段中的第一文本子片段的长度是否大于第二文本子片段的长度,所述第一文本子片段为:文本片段中位于所述开始字符前的文本子片段,所述第二文本子片段为:文本片段中位于所述开始字符后的文本子片段;
若为是,将所述文本片段对应的内容类型确定为描述对象行为的内容类型;
若为否,当所述第一文本子片段中包含表征文本内容类型的字符时,将所述文本片段对应的内容类型确定为描述文本场景的内容类型;当所述第一文本子片段中不包含表征文本内容类型的字符时,将所述文本片段对应的内容类型确定为描述对象对白的内容类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待标注文本中各个文本片段所描述内容的类型,包括:
对待标注文本进行对象标识识别,确定所述待标注文本中包含的对象标识,并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所述待标注文本中每一文本片段所描述内容的类型:
当文本片段中不包含表征对白内容片段开始的开始字符时,判断所述文本片段中是否包含所述对象标识;
若为是,将所述文本片段对应的内容类型确定为描述对象动作的内容类型;
若为否,对所述文本片段中的各个词语进行词性识别;当识别到表征对象名称词性的词语时,将所述文本片段对应的内容类型确定为描述对象动作的内容类型;当未识别到表征对象名称词性的词语时,将所述文本片段对应的内容类型确定为描述文本场景的内容类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对每一文本片段,从该文本片段包含的对象中,确定类型为该文本片段对应的对象类型的待标注对象,基于该文本片段对所述待标注对象进行情感识别,并根据情感识别结果,在该文本片段中标注所述待标注对象的情感,包括:
针对每一文本片段,从该文本片段包含的对象中,确定类型为该文本片段对应的对象类型的待标注对象,对该文本片段的待标注对象进行至少一次情感识别,获得该文本片段的各个情感识别结果;
在所获得的各个情感识别结果之间的差异均小于预设差异阈值的情况下,将情感识别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待标注对象的情感标注结果,并按照所确定的情感标注结果对所述文本片段所表达的所述待标注对象的情感进行标注;
在所获得的各个情感识别结果之间的差异存在不小于预设差异阈值的情况下,若在所获得的各个情感识别结果中预设数量个情感识别结果之间的差异均小于预设差异阈值时,将所述预设数量个情感识别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待标注对象的情感标注结果,并按照所确定的情感标注结果对文本片段所表达的所述待标注对象的情感进行标注。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对每一文本片段,从该文本片段包含的对象中,确定类型为该文本片段对应的对象类型的待标注对象,基于该文本片段对所述待标注对象进行情感识别,包括:
针对每一文本片段,从该文本片段包含的对象中,确定类型为该文本片段对应的对象类型的待标注对象,并从所述待标注文本中,获得包含该文本片段以及相邻文本片段的文本片段,作为待识别文本片段,所述相邻文本片段为:与该文本片段相邻的文本片段;
针对每一待识别文本片段,对该待识别文本片段的待标注对象进行情感识别。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060882.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