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处理装置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110003985.3 | 申请日: | 2021-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5020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8 |
发明(设计)人: | 釜本俊一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泰格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2 | 分类号: | G06Q40/02;G06Q20/4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 11255 | 代理人: | 麻吉凤;毛燕生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品***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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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处理 装置 存储 介质 | ||
1.一种信息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第一接收部,其从通过信用卡要进行结算的顾客的终端接收用于用户认证的第一信息;
登记部,其当通过基于用所述第一接收部接收到的所述第一信息的用户认证而承认了所述顾客时,登记确定与所述顾客对应的信用卡的第二信息;
第二接收部,其从用于进行基于信用卡的信用卡结算的结算装置接收确定所述顾客的所述信用卡的第三信息;以及
允许部,其在用由所述第二接收部接收到的所述第三信息确定的所述信用卡超过了预定的固定期间的上限金额的情况下,若通过所述登记部登记有所述信用卡的所述第二信息,则允许用所述结算装置进行的基于所述信用卡的认证省略结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
所述认证省略结算是省略基于签字的本人认证的无签字结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接收部还从所述顾客的终端接收示出所述终端的位置的第四信息,
所述登记部当所述顾客已被承认时,将所述第四信息与所述第二信息相对应地进行登记,
所述第二接收部还从所述结算装置接收示出所述结算装置的位置的第五信息,
所述允许部通过所述登记部登记有用所述第三信息确定的所述信用卡的所述第二信息,并且若用所述第二接收部接收到的所述第五信息与通过所述登记部登记了的所述第四信息对应,则允许用所述结算装置进行的基于所述信用卡的无签字结算。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
所述登记部当所述顾客已被承认时,将示出其承认日期和时间的第六信息还与所述第二信息相对应地进行登记,
所述信息处理装置还具备:删除部,所述删除部当从由所述登记部登记了的所述第六信息示出的承认日期和时间起超过了预先设定的期间时,删除所述已被登记的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接收部还从所述顾客的终端接收用于设定所述期间的第七信息,
所述登记部当所述顾客已被承认时,将所述第七信息还与所述第二信息相对应地进行登记,
所述允许部当经过了由所述登记部登记了的所述第七信息示出的所述期间时,不允许由所述结算装置进行的基于所述信用卡的无签字结算。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接收部还从所述顾客的终端接收第八信息,所述第八信息用于设定在所述期间内所述允许部可以允许的次数,
所述登记部当所述顾客已被承认时,将所述第八信息还与所述第二信息相对应地进行登记,
所述允许部当超过了由所述登记部登记了的所述第八信息示出的所述次数时,不允许由所述结算装置进行的基于所述信用卡的无签字结算。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接收部还从所述顾客的终端接收第八信息,所述第八信息用于设定在所述期间内所述允许部可以允许的次数,
所述登记部当所述顾客已被承认时,将所述第八信息还与所述第二信息相对应地进行登记,
所述允许部当超过了由所述登记部登记了的所述第八信息示出的所述次数时,不允许用所述结算装置进行的基于所述信用卡的无签字结算。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还具备:
类别信息接收部,所述类别信息接收部从所述结算装置接收示出具有IC芯片的信用卡或者不具有IC芯片的磁条信用卡的类别信息,
在接收到的所述类别信息示出具有IC芯片的信用卡的情况下,执行所述允许部的处理。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还具备:
识别信息接收部,所述识别信息接收部从所述结算装置接收示出基于签字的认证或者基于密码的认证的识别信息,
在接收到的所述识别信息示出基于密码的认证的情况下,执行所述允许部的处理。
10.一种存储介质,存储有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程序用于使对决定在用于进行基于信用卡的信用卡结算的结算装置中是否允许无签字结算的信息处理装置进行控制的计算机作为以下各部发挥功能:
第一接收部,其从通过信用卡要进行结算的顾客的终端接收用于用户认证的第一信息;
登记部,其当通过基于用所述第一接收部接收到的所述第一信息的用户认证而承认了所述顾客时,登记确定与所述顾客对应的信用卡的第二信息;
第二接收部,其从所述结算装置接收确定所述顾客的所述信用卡的第三信息;以及
允许部,其在用由所述第二接收部接收到的所述第三信息确定的所述信用卡超过了预定的固定期间的上限金额的情况下,若通过所述登记部登记有所述信用卡的所述第二信息,则允许用所述结算装置进行的基于所述信用卡的认证省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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