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牙科器械套组及牙科矫治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2090000569.7 | 申请日: | 2020-09-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7660203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28 |
| 发明(设计)人: | 沈刚;姚峻峰;王星星;刘珊珊;赵晓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正雅齿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沈刚;泰康拜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C7/00 | 分类号: | A61C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晨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60 | 代理人: | 成丽杰 |
| 地址: | 201210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畸形 治疗 牙科 器械 矫治 系统 | ||
1.一种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包括:
壳状本体,所述壳状本体设置若干容纳牙齿的腔体,且若干所述腔体间联通;
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设有至少一个向对颌方向凸出使下颌切牙与上颌切牙趋于对齐的凸起部,所述凸起部面向对颌牙列咬合面的部分设有咬合重建时增加上下颌稳定接触的摩擦部;
所述壳状本体对应的后牙区还设有至少一个与后牙区对应牙齿上设置的固位附件扣合且防止壳状本体与牙齿脱位的固位部;以及
所述壳状本体外表面与牙齿接触的唇侧面对应的前牙区还设有至少一个用于颌骨矫形重塑的牵引部,所述牵引部在所述凸起部与下颌后牙区配合进行咬合重建时配合上颌颌外反向牵引使得颌骨矫形重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位部包括第一曲面和第二曲面,所述第一曲面与所述第二曲面围合形成一端开口另一端封闭的固位附件容置空间,所述第一曲面与所述第二曲面的弯曲方向相同,且所述第一曲面与所述第二曲面的曲率不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壳状本体包括两个固位部,设于所述凸起部对应的后牙区近中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壳状本体包括两个牵引部,对称设于所述壳装本体唇侧面对应的前牙区。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位部与所述牵引部被构造为,颌外牵引时,所述固位部与固位附件作用在所述固位部处产生的固位合力方向与所述牵引部受到的牵引力方向成一定夹角。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大于等于70°但小于等于10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大于等于70°但小于等于90°。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大于等于90°但小于等于100°。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为90°。
10.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位部与固位附件作用产生的受力方向与所述牵引部产生的施力方向垂直。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部与所述壳状本体为分体设置或一体成型设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部与壳状本体为分体设置时,所述壳状本体上还设置有与所述牵引部配合的孔洞,所述牵引部穿过所述孔洞与所述壳状本体连接固定;所述牵引部凸设于所述壳状本体外表面与牙齿接触的唇侧面对应的前牙区。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部本身为分体结构,所述分体结构分别在所述壳状本体的内表面与外表面通过卡接配合连接在所述壳状本体上。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错颌畸形治疗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部与壳状本体为通过粘结固定的分体设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正雅齿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沈刚;泰康拜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正雅齿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沈刚;泰康拜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90000569.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切割锯
- 下一篇:用于轨道车辆的装置和轨道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