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卡博特韦和利匹韦林治疗HIV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80069721.1 | 申请日: | 2020-10-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4502166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3 |
发明(设计)人: | H.M.L.格劳韦尔斯;S.L.福德;D.A.马戈利斯;S.L.F.罗塞努;W.R.斯普林;R.M.范索林根-里斯泰亚;P.E.O.威廉姆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ViiV保健公司;杨森科学爱尔兰无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4985 | 分类号: | A61K31/4985;A61K31/505;A61K9/00;A61K9/20;A61P31/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许斐斐 |
地址: | 美国特***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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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卡博特韦 利匹韦林 治疗 hiv 方法 | ||
1.治疗HIV-1的方法,其包括在至少一次卡博特韦或其盐和利匹韦林或其盐的每一种的所述肌内注射之后,定期施用肌内注射的卡博特韦或其盐和利匹韦林或其盐,
停止一种或这两种所述定期施用的肌内注射,以及
用定期施用口服疗法代替一种或多种停止的肌内注射。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卡博特韦或其盐和利匹韦林或其盐的肌内注射分开施用。
3.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卡博特韦或其盐以每月一次的400mg肌内注射施用,并且所述利匹韦林或其盐以每月一次的600mg肌内注射施用。
4.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卡博特韦或其盐以600mg肌内注射一次然后每月400mg肌内注射一次施用,所述利匹韦林或其盐以900mg肌内注射一次然后每月600mg肌内注射一次施用。
5.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卡博特韦或其盐以每2个月一次600mg肌内注射施用,并且所述利匹韦林或其盐以每2个月一次900mg肌内注射施用。
6.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卡博特韦或其盐以800mg肌内注射一次,然后在1个月时400mg,然后2个月后600mg,然后每2个月一次600mg施用,并且所述利匹韦林或其盐以900mg肌内注射一次,然后每2个月一次900mg肌内注射施用。
7.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定期施用是每月+/-7天一次。
8.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定期施用是每2个月+/-7天一次。
9.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定期施用肌内注射之前提供卡博特韦或其盐和利匹韦林或其盐的口服导入剂量。
10.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卡博特韦或其盐的肌内施用被停止,并且代替为每天一次一片30-mg卡博特韦或其盐的片剂。
11.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利匹韦林或其盐的肌内施用被停止,并且代替为每天一次一片25-mg利匹韦林或其盐的片剂。
1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卡博特韦或其盐和/或利匹韦林或其盐的所述口服疗法后重新开始所述卡博特韦或其盐和/或利匹韦林或其盐的定期肌内施用。
13.治疗HIV-1的方法,其包括
在至少一次卡博特韦或其盐和利匹韦林或其盐中的每一种的所述肌内注射之后,定期施用肌内注射卡博特韦或其盐和利匹韦林或其盐,
停止一种或这两种所述定期施用的肌内注射,并且
通过首先施用已停止的卡博特韦或其盐和/或利匹韦林或其盐的负荷剂量,然后继续肌内注射的定期施用来重新建立卡博特韦或其盐和利匹韦林或其盐中的一种或两种的肌内施用。
14.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卡博特韦或其盐和利匹韦林或其盐的肌内注射分开施用。
15.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定期施用的注射包括所述卡博特韦或其盐以每月一次的400mg肌内注射施用,并且所述利匹韦林或其盐以每月一次的600mg肌内注射施用。
16.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负荷剂量包括卡博特韦或其盐以600mg肌内注射一次施用和/或利匹韦林或其盐以900mg肌内注射一次然后每月600mg肌内注射一次施用。
17.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卡博特韦或其盐以每2个月一次600mg肌内注射施用,并且所述利匹韦林或其盐以每2个月一次900mg肌内注射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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