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臭组合物在审
| 申请号: | 202080034775.4 | 申请日: | 2020-05-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92415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1 |
| 发明(设计)人: | 乔治·帕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赫尔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Q15/00 | 分类号: | A61Q15/00;A61K8/67;A61K8/73;A61K8/19;A61K8/27;A61K8/891;A61K8/34;A61K8/37;A61K8/9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泰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62 | 代理人: | 阴亮 |
| 地址: | 意大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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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除臭 组合 | ||
1.具有用于局部施用的除臭活性的化妆制剂,其包含维生素E或其酯、淀粉、碳酸氢钠、氧化锌和化妆可接受的载体,其中含有所述维生素E或其酯的量为所述制剂重量的5%至40%重量比,优选15%至35%重量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维生素E酯是具有式R-COOH的羧酸的α-生育酚酯,其中R是具有1至19个碳原子的烷基,或具有2至19个碳原子的烯基或炔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维生素E酯是α-生育酚乙酸酯、α-生育酚正丙酸酯或α-生育酚亚油酸酯。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维生素E酯是α-生育酚乙酸酯。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淀粉选自大米、玉米、小麦、燕麦、藜麦、豌豆、野葛(Pueraria lobata)、木薯和大麦淀粉,并且优选是大米淀粉。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含有所述淀粉的量为所述制剂总重量的1%至20%重量比,优选5%至18%重量比。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含有所述碳酸氢钠的量为所述制剂总重量的1%至30%重量比,优选12%至25%重量比。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含有所述氧化锌的量为所述制剂总重量的1%至10%重量比,优选2%至5%重量比。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化妆可接受的载体由至少一种选自环五聚二甲基硅氧烷、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环六聚二甲基硅氧烷、六甲基二硅氧烷、聚二甲基硅氧烷、二硅氧烷、三硅氧烷及其混合物的硅氧烷组成。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硅氧烷是聚二甲基硅氧烷。
11.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化妆可接受的载体包含选自氢化聚异丁烯、氢化聚癸烯、氢化聚异丁烯和/或氢化聚癸烯与氢化聚烯烃(氢化C6-14聚烯烃)的混合物、十一烷、异十二烷、异十二烷与氢化十四烯基-甲基十五烯(氢化十四烯基/甲基十五烯)或与氧丙基化(3)肉豆蔻醇新庚酸酯(PPG-3肉豆蔻醇新庚酸酯)的混合物、十三烷及其混合物的烃。
12.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化妆制剂,其由以下组成:
13.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化妆可接受的载体包含水和至少一种乳化剂以及任选地至少一种防腐剂和/或至少一种长链(C12-C20)醇。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乳化剂选自C12-C20脂肪酸的甘油单酯和甘油二酯以及山梨聚糖C12-C20脂肪酸酯。
15.如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乳化剂是单硬脂酸甘油酯。
16.如权利要求13至15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至少一种防腐剂是甘油、辛甘醇和辛酰羟肟酸的混合物,并且所述至少一种长链醇是十六烷基硬脂醇。
17.如权利要求9至16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化妆制剂,其中所述化妆可接受的载体还包含氢化蓖麻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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