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发光警示提醒A柱有效
申请号: | 202023183553.5 | 申请日: | 2020-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411269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3 |
发明(设计)人: | 潘正洋;张玉东;宋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海泰汽配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5/04 | 分类号: | B62D25/04;B60Q3/66;B60Q3/70;B60Q3/20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徐家豪 |
地址: | 201300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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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发光 警示 提醒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汽车发光警示提醒A柱,包括A柱本体,在所述A柱本体内侧设置有与汽车中控系统连接的PCB总成,所述A柱本体上设置有显示区域,所述显示区域上设置有与所述PCB总成连接的显示装置,所述A柱本体外侧设置有透光布料。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在汽车A柱内设计警示灯装置,能对驾乘人员进行车辆问题警示,如车门未关闭、车道偏离、胎压非正常状态等;通过设置在A柱上的警示灯闪烁告知驾乘人员;由于A柱位置在车辆两侧,在驾乘人员视线范围内,同时也不增加新的影响驾乘人员视线阻挡,所以能起到很好的提示作用。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汽车发光警示提醒A柱。
背景技术
车用警示提醒装置目前设置在仪表盘或中控位置,驾驶员及前排乘坐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宜观看,对车辆问题不宜及时发现;同时在观察时需要低头观看,容易出现行车事故。而现有的汽车A柱不具备警示提醒作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种汽车发光警示提醒A柱,以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汽车发光警示提醒A柱,包括A柱本体,在所述A柱本体内侧设置有与汽车中控系统连接的PCB总成,所述A柱本体上设置有显示区域,所述显示区域上设置有与所述PCB总成连接的显示装置,所述A柱本体外侧设置有透光布料。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显示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显示区域上的图示显示件以及与所述PCB总成连接的发光件。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图示显示件采用PMMA材料制成。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发光件为LED发光装置。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发光件与所述图示显示件之间通过灯光架依次设置有匀光片、导光板、反光片。
由于采用了如上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在汽车A柱内设计警示灯装置,能对驾乘人员进行车辆问题警示,如车门未关闭、车道偏离、胎压非正常状态等;通过设置在A柱上的警示灯闪烁告知驾乘人员;由于A柱位置在车辆两侧,在驾乘人员视线范围内,同时也不增加新的影响驾乘人员视线阻挡,所以能起到很好的提示作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从另外的角度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至图3所示的一种汽车发光警示提醒A柱,包括A柱本体100,在A柱本体100内侧设置有与汽车中控系统连接的PCB总成200,A柱本体100上设置有显示区域110,显示区域110上设置有与PCB总成200连接的显示装置300,A柱本体100外侧设置有透光布料400,采用透光布料400进行包覆,减少光在穿透过程的损耗,使用最少的能耗达到显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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