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处理有机废水的独立曝气组合塔有效
申请号: | 202022624833.9 | 申请日: | 2020-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419271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4 |
发明(设计)人: | 戚伟康;施棋;刘丽芳;李博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泰山自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3/12 | 分类号: | C02F3/12;C02F7/00;C02F3/30;C02F101/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76 | 代理人: | 褚庆森 |
地址: | 271100 山东省济南市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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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处理 有机 废水 独立 组合 | ||
1.一种处理有机废水的独立曝气组合塔,包括进水管(1)、曝气柱(2)、反应柱(4)和出水管(6),进水管与曝气柱的上部相通,用于向曝气柱中通入待处理有机废水;曝气柱的底部均匀布设有曝气盘(7),出水管与反应柱的上部相通,处理后的废水经出水管排出;其特征在于:曝气柱经连通柱(3)与反应柱相通,曝气柱的上端经第一连通口(9)与连通柱的上端相连通,反应柱的底部设置有布水管(8),布水管上均匀开设有朝下的出水孔(12),布水管的进水口与连通柱的下端相通;反应柱经回流柱与曝气柱相通,反应柱的上端经第二连通口(10)与回流柱的上端相通,回流柱的底部经第三连通口(11)与曝气柱的底部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有机废水的独立曝气组合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布水管(8)为环形,环形布水管的下表面上均匀开设有朝下的若干出水孔(12),所有出水孔的高度在同一水平面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处理有机废水的独立曝气组合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柱(4)的高径比范围为3~10。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处理有机废水的独立曝气组合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流柱(5)的内径尺寸为10~80cm。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处理有机废水的独立曝气组合塔,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柱(3)和回流柱(5)的内径尺寸均小于曝气柱(2)和反应柱(4)的内径尺寸,所述第一连通口(9)的内径与连通柱的内径相等,第二连通口(10)和第三连通口(11)的内径均与回流柱的内径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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