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LOGO标牌、壳体组件以及电子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2022606159.1 | 申请日: | 2020-11-1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81528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7 |
| 发明(设计)人: | 蒋慎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9F7/00 | 分类号: | G09F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唐双 |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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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logo 标牌 壳体 组件 以及 电子设备 | ||
1.一种LOGO标牌,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体;
第一凸起,位于所述本体的表面上,所述第一凸起相对于所述本体的表面为镂空状;
附属层,位于所述本体远离所述第一凸起的一侧,所述附属层具有第二凸起,且所述第二凸起与至少部分所述第一凸起相嵌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OGO标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至少围成有第一镂空区域,所述本体开设有第二镂空区域;
所述第二镂空区域与所述第一镂空区域相贯通,所述第二凸起填充于所述第二镂空区域和所述第一镂空区域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LOGO标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镂空区域与所述第一镂空区域外轮廓形状一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OGO标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的外观面与所述第二凸起的外观面平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OGO标牌,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凸起的外观面和/或所述第二凸起的外观面上形成有装饰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OGO标牌,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凸起和/或所述第二凸起为发光件,用于发出光信号。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OGO标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属层为注塑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OGO标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属层与所述本体之间通过点胶或者卡合中的至少一种方式实现连接。
9.一种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壳体,定义出一用于容纳功能组件的内部空间,以及
LOGO标牌,设置在所述主壳体远离所述内部空间的一侧,上述LOGO标牌为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LOGO标牌。
10.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以及权利要求9所述的壳体组件,所述显示屏与所述壳体组件的主壳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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