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工程用广场夜间警示杆有效
| 申请号: | 202022578893.1 | 申请日: | 2020-11-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08958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31 |
| 发明(设计)人: | 赵国建;李晓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兴鸿建设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1F13/02 | 分类号: | E01F13/02;E01F9/615;E01F9/685 |
| 代理公司: | 青岛博展利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87 | 代理人: | 熊成晶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建***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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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市政工程 广场 夜间 警示 | ||
1.一种市政工程用广场夜间警示杆,包括第一底座(1)和第二底座(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底座(2)位于第一底座(1)的右侧,所述第一底座(1)右侧的表面开设有多个圆槽(3),所述第二底座(2)左侧的表面栓接有多个连接杆(4),且连接杆(4)与圆槽(3)配合使用,所述第一底座(1)与第二底座(2)的底部和顶部均栓接有固定板(5),所述第一底座(1)与第二底座(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连接架(7),所述连接架(7)内侧的表面栓接有活动辊(8),所述活动辊(8)的表面转动连接有中空杆(9),所述中空杆(9)内腔的顶部设置有卡扣机构(10),所述中空杆(9)的内部贯穿设置有实心杆(11),所述实心杆(11)两侧表面的下方均开设有凹槽,所述中空杆(9)与实心杆(11)表面的前后两侧均粘贴有夜光条(6),所述第一底座(1)上方中空杆(9)的右侧成对安装有收盘盒(12),所述收盘盒(12)内壁的底部转动连接有收卷轮(14),所述收卷轮(14)的上方设置有收卷机构(13),所述收盘盒(12)内腔的右侧嵌设有保护套(17),所述收卷轮(14)的表面绕设有警戒绳(18),且警戒绳(18)的右端与第二底座(2)顶部的中空杆(9)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广场夜间警示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机构(10)包括固定槽(101)、弹簧(102)和卡珠(103),所述固定槽(101)位于中空杆(9)内腔两侧的顶部,所述弹簧(102)位于固定槽(101)的内侧,所述卡珠(103)安装在弹簧(102)的表面,且卡珠(103)与实心杆(11)表面的凹槽之间配合使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广场夜间警示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卷机构(13)包括转杆(131)、转盘(132)和把手(133),所述转杆(131)的底端贯穿收盘盒(12)并与收卷轮(14)固定连接,所述转盘(132)栓接在转杆(131)的顶端,所述把手(133)栓接在转盘(132)的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广场夜间警示杆,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杆(9)的两侧且位于卡扣机构(10)的上下方分别开设有第一横槽(19)和第二横槽(24),所述第二横槽(24)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横板(15),所述横板(15)的表面栓接有握把(1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广场夜间警示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底座(1)与第二底座(2)底部的四周均栓接有插杆(20),所述插杆(20)的表面焊接有若干个齿牙(2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广场夜间警示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底座(1)与第二底座(2)的顶部均固定连接有尼龙绳(22),所述尼龙绳(22)的顶端栓接绳扣(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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