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处理垃圾的阳光房有效
| 申请号: | 202022493265.3 | 申请日: | 2020-11-0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36518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 发明(设计)人: | 何鑫淼;刘娣;何流琴;王文涛;张海峰;陈赫书;刘自广;田明;吴赛辉;亓美玉;何海娟;王欣;于晓龙;冯艳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E04H1/12 | 分类号: | E04H1/12;E04B7/02;C05F9/00;C05F9/02;C05F9/04;C05F17/20;C05F17/30;C05F17/90;C05F17/96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绘未来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689 | 代理人: | 郭红燕 |
| 地址: | 150086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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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处理 垃圾 阳光 | ||
1.一种用于处理垃圾的阳光房,其包括两道相对的墙体(10)、地面(9)和架设在所述墙体(10)上方的拱形房顶(5),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若干个立柱(1)以及梁及其支撑结构,若干个所述立柱(1)设置成两排,其中一排位于其中一道所述墙体(10)的外侧并邻近所述墙体(10),另一排位于另一道所述墙体(10)的外侧并紧贴于所述墙体(10),所述梁及其支撑结构包括若干个拱形梁(2)、若干个横梁(3)、若干个支撑杆(11)以及至少一个连接梁(4),所述梁及其支撑结构将相对设置的两排所述立柱(1)连接起来并稳固它们的位置,所述拱形房顶(5)覆盖且固定于所述梁及其支撑结构上方,所述地面(9)位于两道所述墙体(10)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处理垃圾的阳光房,其特征在于:两道所述墙体(10)的长度分别为12~14m,两道所述墙体(10)之间的宽度至少为12m,所述拱形房顶(5)距离地面的最高高度至少为4.5m,
所述立柱(1)高度至少为3.8m,所述立柱(1)之间依次间隔距离为1.5~2m,
相邻的两个所述立柱(1)之间还连接有用于加固的支架(7),所述支架(7)是杆状结构,
所述墙体(10)是由空心砖砌成的墙体,所述墙体(10)的高度至少为2m,所述墙体(10)朝向所述阳光房内部的一侧设置有防渗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处理垃圾的阳光房,其特征在于:每一个所述横梁(3)与对应的所述立柱(1)的上端部连接形成矩形框结构,
每个横梁(3)上方分别设置有一个所述拱形梁(2),所述拱形梁(2)的两个端部分别连接在所述横梁(3)与所述立柱(1)的连接点处,
所述支撑杆(11)设置于所述横梁(3)与所述拱形梁(2)之间,将所述横梁(3)与所述拱形梁(2)连接起来,用于支撑所述拱形梁(2),
所述连接梁(4)沿着所述阳光房的长度方向将若干所述拱形梁(2)连接起来,使得所述梁及其支撑结构形成纵横交错的弧面结构,用于支撑所述拱形房顶(5),
所述拱形房顶(5)将所述拱形梁(2)和所述连接梁(4)完全覆盖,其两端分别触及两排所述立柱(1)的上端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处理垃圾的阳光房,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9)是设置有防渗层的水泥地面,所述地面(9)从所述阳光房长度方向上的中央分别朝着两道所述墙体(10)向下倾斜,倾斜的角度为3°~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处理垃圾的阳光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阳光房还设有至少两个废液槽(8),所述废液槽(8)分别位于所述地面(9)与两道所述墙体(10)之间,且紧邻相应的所述墙体(1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处理垃圾的阳光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阳光房还设有遮挡结构(6),所述遮挡结构(6)的上端部连接到所述拱形房顶(5),下端部能延伸至至少能够遮盖所述墙体(10)顶面与所述拱形房顶(5)之间的间隔,所述遮挡结构(6)构造成能够拆卸以及卷积的结构,使得所述遮挡结构(6)能够根据需要进行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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