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干眼裂隙灯泡沫包装箱有效
| 申请号: | 202022442205.9 | 申请日: | 2020-10-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0347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2 |
| 发明(设计)人: | 龚小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新利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5D25/00 | 分类号: | B65D25/00;B65D81/02;B65D85/42 |
| 代理公司: | 重庆顾迪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46 | 代理人: | 霍维英 |
| 地址: | 402260 重庆市江津区双***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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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裂隙 灯泡 包装箱 | ||
1.一种干眼裂隙灯泡沫包装箱,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相互对称设置且结构相同的、基本轮廓为矩形体的泡沫体(1),所述泡沫体(1)包括正面(11)、背面(12)和四个侧面(13),两个所述正面(11)相互贴合将干眼裂隙灯的零部件部分或全部封装在内,所述正面(11)上设置第一放置槽(111)、第二放置槽(112)、第三放置槽(113)、第四放置槽(114)、第五放置槽(115)、第六放置槽(116)和第七放置槽(117),所述第一放置槽(111)为矩形槽且位于所述正面(11)的上端左侧;所述第三放置槽(113)、第四放置槽(114)、第五放置槽(115)和第六放置槽(116)依次分布在所述第一放置槽(111)的下端;所述第七放置槽(117)呈长条状,其位于所述正面(11)的右侧且其底部与横向设置在所述正面底部的所述第六放置槽(116)相连通,所述第二放置槽(112)位于所述第一放置槽(111)与所述第七放置槽(117)之间,且其下端与第四放置槽(114)相连通;所述第二放置槽(112)内设置有用于限位的第一阶梯部(1121),所述第三放置槽(113)内设置有第二阶梯部(113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眼裂隙灯泡沫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放置槽(116)内设有第一台阶(1161)、第二台阶(1162)、第三台阶(1163)、第四台阶(1164)、第五台阶(1165)以及第六台阶(1166),所述第一台阶(1161)位于所述第六放置槽(116)底部的最左端,所述第二台阶(1162)、第三台阶(1163)、第四台阶(1164)和第五台阶(1165) 依次沿第六放置槽底部的中部向上延伸,且高度逐渐增加,所述第六台阶(1166)设置在所述第二台阶(1162)的左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眼裂隙灯泡沫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放置槽(112)内部形成有贯穿泡沫体(1)的第一通孔(1122)和第二通孔(1123),所述第一通孔(1122)位于所述第二放置槽(112)内部的上端,所述第二通孔(1123)位于所述第二放置槽(112)内部的下端的一侧;所述第三放置槽(113)内部上端的一侧设有贯穿泡沫体(1)的第三通孔(1132),所述四放置槽(114)内部下端的一侧同样设置有贯穿泡沫体(1)的第四通孔(114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眼裂隙灯泡沫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放置槽(111)与所述第三放置槽(113)之间设置有第八放置槽(118),所述第八放置槽(118)包括位于中间的方形槽(1181)以及沿所述方形槽(1181)向两端延伸的细缝槽(118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眼裂隙灯泡沫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放置槽(117)内部下端的侧壁上形成有凸起部(1171);所述第三放置槽(113)内还设置有圆形槽(113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眼裂隙灯泡沫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体(1)的背面(12)还设置有两个呈对角分布的背部槽(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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