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设施设备防撞护栏单元有效
申请号: | 202022345084.6 | 申请日: | 2020-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95204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3 |
发明(设计)人: | 吴海舰;林荣剑;金元群;吴海航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威锘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15/02 | 分类号: | E01F15/02;E01F15/1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济纬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29 | 代理人: | 陈振华 |
地址: | 31710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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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施 设备 护栏 单元 | ||
1.设施设备防撞护栏单元,其特征在于:包括由高分子弹性材料制成的两个空心立柱(1)以及至少一根两端分别与所述两个空心立柱(1)的侧部连接的栏杆(2);所述空心立柱(1)和栏杆(2)通过固定管(3)连接固定;所述固定管(3)的一端插入栏杆(2)的端部与栏杆(2)固联,另一端从设于空心立柱(1)侧部的插接口插入到空心立柱(1)的内部与空心立柱(1)固联;所述固定管(3)呈阶梯状,且插入栏杆(2)端部的一端直径大于插入空心立柱(1)内部的一端直径;所述固定管(3)上,插入栏杆(2)端部的一端设有固定孔(31),并通过螺纹联接结构与栏杆(2)实现固定;所述固定管(3)上,插入空心立柱(1)内部的一端设有插孔(32),并通过穿过插孔(32)的插棒(6)与空心立柱(1)实现固定;所述空心立柱(1)的下部套接在柱形金属安装底座(4)上,并与柱形金属安装底座(4)固联;所述柱形金属安装底座(4)的底部具有底板(41),底板(41)上方设置有缓冲块(5);所述底板(41)上设有一组用于安装固定的第一通孔(411),对应的,所述缓冲块(5)上设有一组用于安装固定的第二通孔(5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施设备防撞护栏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栏杆(2)的两端设有保护套(7),所述保护套(7)的一端与栏杆(2)的端部相抵,另一端与空心立柱(1)的外壁相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施设备防撞护栏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块(5)的上方设有金属垫板(8),且所述金属垫板(8)上设有与第二通孔(51)相对应的第三通孔(8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施设备防撞护栏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立柱(1)上沿周向每隔90°设有插接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施设备防撞护栏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形金属安装底座(4)的高度相当于所述空心立柱(1)的高度的30~5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施设备防撞护栏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形金属安装底座(4)与所述空心立柱(1)通过侧部的螺纹联接结构实现固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施设备防撞护栏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立柱(1)为PP材质,所述栏杆(2)为PU材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施设备防撞护栏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栏杆(2)的直径与空心立柱(1)的直径一致。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施设备防撞护栏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栏杆(2)上间隔设有一组螺纹安装孔(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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