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抛光机有效
申请号: | 202022248547.7 | 申请日: | 2020-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455982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2 |
发明(设计)人: | 吴宁;丁金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23/02 | 分类号: | B24B23/02;B24B29/00;B24B5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辰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9 | 代理人: | 何家鹏 |
地址: | 321025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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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抛光机 | ||
1.一种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机包括驱动传动机构和锁紧组件,所述驱动传动机构包括:
电机;
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电机固定连接;
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与所述第一齿轮啮合,所述第二齿轮的轴线与所述第一齿轮的轴线垂直,所述第二齿轮上开设有至少一个限位孔,所述锁紧组件能够与所述限位孔配合,以使所述驱动传动机构处于锁定状态;
输出轴,所述输出轴与所述第二齿轮固定连接,所述输出轴用于连接抛光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机还包括内壳,所述内壳上形成有容纳腔,所述第二齿轮位于所述内壳的所述容纳腔的一侧,所述锁紧组件伸入所述内壳,所述锁紧组件包括:
自锁帽,所述自锁帽设置在所述内壳远离所述容纳腔的一侧;
自锁销,所述自锁销通过通孔穿设于所述内壳,所述自锁销的一端与所述自锁帽固定连接,所述自锁销的另一端位于所述容纳腔内,所述自锁销的所述另一端设有至少一个凸台,所述限位孔的内壁上设有与所述凸台相配合的限位块,当所述自锁销伸入所述限位孔且所述限位块与所述凸台配合时,所述驱动传动机构处于锁定状态,当所述自锁销从所述限位孔脱出时,所述驱动传动机构处于解锁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组件还包括弹簧,所述弹簧套设于所述自锁销且位于所述自锁帽与所述内壳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锁销的所述另一端设有环形限位块,所述环形限位块与所述自锁销的所述另一端的底面之间距离大于所述凸台与所述自锁销的所述另一端的底面之间距离,所述环形限位块的外径大于所述通孔的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抛光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内壳远离所述容纳腔的一侧形成有收容空间,所述自锁帽与所述弹簧均位于所述收容空间内,所述自锁帽通过所述收容空间嵌入所述内壳。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壳上形成有第一导向件,所述第一导向件上形成有所述通孔,所述自锁销穿设于所述第一导向件,所述第一导向件的一端位于所述收容空间内,所述弹簧位于所述自锁帽与所述第一导向件的所述一端之间,所述第一导向件的另一端位于所述容纳腔内,所述环形限位块能够与所述第一导向件的所述另一端配合以限制所述自锁销向所述收容空间的方向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锁帽上设有安装孔,所述自锁销的所述一端与所述安装孔间隙配合。
8.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壳上形成有第二导向件,所述第二导向件位于所述容纳腔的一侧,所述输出轴的一端位于所述第二导向件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传动机构还包括轴承,所述轴承设置在所述第二导向件与所述输出轴的所述一端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机还包括电池和开关组件,所述电池通过所述开关组件与所述电机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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